目 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 第二章 编制依据
第三章 在建工程消防防火要求 第四章 消防组织机构及基本任务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防火分区及防火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灭火器材适用范围 料场、仓库防火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的布置 各施工阶段防火要点
现场发生火灾后应注意问题及急救事项
第一章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 结构形式:****结构 建设单位:****公司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位于*****,本工程建筑面积****m2,地上***层,地下***层其中1#楼为12097.43 m2;2#楼为11668.55m2;3#楼为8586.45 m2;4#楼为8764 m2;地下车库为4958.97m2;±0.000=294.45m。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基础形式为挖孔灌注桩,本工程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框架抗震等级四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四级,本工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乙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二级,耐火等级一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第二章 编制依据
(1)设计院提供的设计施工图
(2)施工组织设计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第三章 在建工程消防防火要求
在建工程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本项目部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成立消防防火管理小组及义务消防队,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的状态,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经常组织各班组以及班组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学习,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四章 消防组织机构及基本任务
为做好现场防火工作,加强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本项目部成立现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负责任组长,施工总负责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全员、施工员、机电班长及保卫人员组成。
消防组织机构如下:
现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基本任务: 现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现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基本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运输、经营管理内容。 5、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防火技术安全交底。
6、组织安全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7、领导义务消防组织。
8、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灭救火,保护火灾现场。 9、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五章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各项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落实防火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现场安全用火制度。
2、现场划分为施工作业区、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办公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明确各区防火责任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明确各区防火责任人。
一、防火检查制度:
项目部对工地的检查制度:
1、工地进场后要组织全面安全检查,在做好安全工作后才能开工。 2、工地每天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3、工地每周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4、每个工序的交接要组织进行安全检查。
5、工地因故停工重新开工时,要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6、班组要实行交接班安全检查制度。
7、班组每周要进行一次班前班后安全活动。
专职安全员在每天的检查中要认真负责,发现隐患及时对违章者执罚。 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时不准超过三天使用量;
2、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执行登记手续; 3、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时应做好防火措施; 4、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
5、易燃易爆物品仓照明必须使用防火、防爆装置的电气设备;
6、使用液化石油气作焊、割作业,必须经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批准; 7、严禁携带火种、手机、对讲机及非防爆装置的照明灯具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
8、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等级要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9、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存放于库房内,露天存施时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超过2米,单垛体积不超过50m3,垛与垛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小于2米,且采用为燃或难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要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须通风良好,并设置严禁明火标志。
10、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要保持室内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避免产生静电。
三、易燃杂物清理制度:
1、宿舍(生活区)每天要有人清扫可燃杂物;
2、可燃杂物可集中堆放,但不得堆放在建筑物内和宿舍附近;
3、施工现场要设专人清理外脚物架上和现场内的可燃杂物,并及时进行清运。
四、值班巡逻制度
1、安排足够的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 2、节假日期间施工现场必须安排有关人员值班;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值勤,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搞私人事务,不准打瞌睡和擅离职守;
4、值班人员要勇于履行职责,纠正违章行为,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登记;
5、防火检查人员每天班后必须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清除和汇报。 五、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1、设立专职责任人负责工地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及监督。
2、宿舍内床铺、箱架摆设要整齐、条理,工人起床后被要拆叠并放置整齐,衣物要按规定存放及凉挂,日常用品要集中整齐摆放,不允许在电线上和在床头、床尾乱挂手巾及衣物。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火水炉、煤气炉煮食。宿舍内严禁存放汽油、火水及其它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不准在宿舍内乱丢杂物,果皮、烟头等垃圾及倒污水,所有垃圾要放入桶内,每天要安排人员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宿舍整洁。
5、非电工人员不准擅修改及安装电线,开关、插座等。宿舍内按规定配备的消防器材,住宿人员不得随意移动及玩耍。
6、对违规者严格进行处理,视其情节,轻者按规定处以200~500元罚款,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安全防火制度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落实层级岗位管理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防火安全管理网络。
2、防火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消防法规,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议事日程。要依靠发动群众,本着自救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3、施工现场要配备消防器材,如消防灭火筒、灭火泡沫车,定期检查换药(标明换药时间、有效使用期)重点消防部位要增设防火器材,并设防火警示牌,
严禁烟火。生活宿舍工棚附近,宜设消防水池。经常储备消防用水,以防万一。
4、防火安全工作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进行安全大检查,做好防患整改工作,对职工要进行经常性防火安全和法制教育。
5、工地范围内(包括作业层)凡需要临时动火作业的,必须经防火负责人审批,由于动火级别不同,有些还要经公安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动火。
6、凡经批准动火的,动火前要做到“八不”,动火中要做“四要”,动火后做到“一清”的施工现场动火规则。
七、动火作业制度
1、动火作业要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审请后,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再签发动火许可证;
2、动火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
3、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要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采用不燃材料覆盖或隔离。
4、施工作业安排时,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施工作业之前进行。确需在可燃建筑材料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的,要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5、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6、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设置1个监护人。
7、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要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8、动火作业后,要对现场进行检查,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再离开。
9、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10、施工现场不得采用明火取暖。
11、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须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
12、氧气瓶、乙炔瓶的管理规定
(1)储装气体罐瓶及其附件必须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2)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2)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溜坡或滚动气瓶;
3)气瓶应远离火源,与火源的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曝晒的措施;
4)燃气储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3)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应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m;
(4)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