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合格证安全。加强现场明火作业管理,严格用火审批制度,现场用火统一由安全负责人员签发,并有书面安全防火技术交底,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能操作,明火作业必须派专人看管并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施工现场设吸烟室,现场内禁止吸烟,禁止擅自明火作业。 7、季节施工
(1)大雨大风前后,在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建筑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4)冬季油漆桶和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拷。 8、 临建、宿舍工棚防火措施
1)工棚应当分组布置,每组不超过12 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少于10m,幢与幢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少于5m。
2) 每幢临时宿舍(工棚)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00 人,每间房间不得超过15 人,要有一个以直接出入的门口,门的宽度和工棚内的通道应该不少于1.2m,门窗向外开。
3)厨房、食堂要用非燃材料建造,烟囱处采取隔热措施,厨房灶口前与柴火堆放处,应砌筑防火隔墙。
4)根据宿舍工棚的结构和面积,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设施。易燃工棚宿舍配置手提式灭火器数量:50㎡ 以下四个,100㎡以下七个,150㎡以下十五个。
5) 宿舍内不准私自乱接电线和灯具,不准在宿舍内吸烟,宿舍内不准点蜡烛照明。 6) 宿舍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符合规定的绝缘保护,每幢安装漏电开关,灯具与易燃物保持30cm 间距。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7)住宿作业人员应义务搞好室内卫生,每天打扫一次,每月内外大扫除一次,不准乱扔垃圾,不准乱抛杂物,不准养宠物。
8)生活区应按照民工队伍实际情况,分片分区安置,并落实区域包干的安全、防火综合治理及计生责任人制度、居室的责任人制度及卫生清洁的专责轮班制度。
9)员工宿舍内严禁进行打麻将及其他赌博活动。宿舍应分设男、女宿舍,严禁男女混居及家属留宿和非作业人员住宿。 八、防火教育
1、现场设明显的防火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必须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末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8、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作业。
9、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九、动火审批 1、审批程序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所焊切割作业,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 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 理用火手续。凡是进行电、气焊作业的,必须先填用火申请表,安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 生效,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2、审批内容
用火审批证明中必须注明施工单位、工程名称、用途、用火部位、用火人、看火人和 灭火器等内容。 十、定期消防检查
施工现场应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周进行一次消防检查记录,每季度开一次治保 会,并且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 十一、事故应急准备
1、各相关方联系电话
医院:120 公安:110 消防:119 项目部负责人电话:13770378789 领导小组电话:13770473756
2、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 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6)、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3、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火灾事故一旦发生时,为确保项目部上下能全力处置火灾事故,及时、迅速、高效地 控制火灾事故的进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影响,保护国家、企业及项目部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1)、 立即报警。当接到生活区或施工现场火灾发生信息时,指挥小组要立即拨打“119” 火警电话,并在第一时间及时通知消防抢险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扑救火灾事故。
2)、组织扑救火灾。当生活区或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后,除及时报警以外,指挥小组要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进行扑救,扑救火灾要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点物资,充分利用基地或施工现场中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3)、 协助消防队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要简要地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专业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4)、 现场保护。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负责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能降低到最低限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中建总公司、中建六局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应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集团公司应急抢险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十二、消防管理制度 1、防火责任制
1)工地防火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安全大检查,认真做好火险隐患的整改工作,加强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并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和法制教育。
2) 各级防火责任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消防法规,依靠发动群众,在自防自救的基础上,切实落实各项具体的防火措施。
3)各级防火责任人都必须认真执行自己的职责,坚持依法从严管理,和接受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及公司质安保卫部的业务指导监督。
4)工地防火责任人,每季度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消防演练,并有档案记录。 5) 工地防火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利用标语、黑板报宣传有关消防安全的基本知识。
2、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各项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落实防火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现场安全用火制度。
2)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明确各
区防火责任人。
3) 现场生产、生活用火需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用明火。非吸烟区严禁吸烟。 4)施工现场存放一级易燃品(汽油、酒精、天那水等),必须经有关安全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储存,并控制在50Kg 以内。要实行定点存放、定负责人、定管理措施。同时要设置防火警示牌,配备足够数量干粉灭火器材。
5) 施工现场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季度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员,每周组织一次定期防火工作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6) 根据“四防”(防火、防盗、防治安事故、防破坏)工作需要,配足值班力量,加强巡逻看护工作。实行24 小时三班制,施工进入粉刷装饰阶段,根据需要每四层楼配一名消防警卫员,实行分层段负责。
7) 建筑工地范围内(包括作业楼层)凡需要动火作业的,必须由防火负责人按申报程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8) 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灭火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9.)现场出现火险时,防火负责人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即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10.)火灾区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灭火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现场,协助查找火灾原因。 3、安全防火制度
1)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将防火工作纳入生产管理之重点,保 证防火措施有效的贯彻执行。
2)建立以项目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防火领导小组,普遍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推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发动和依靠职工作好消防工作,向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和防火知识。
4)努力贯彻建设单位安全防火制度,按照业主要求,做好防火工作,在监护人及措施完善的前提下进行动火。
5)防火设施齐全、好用,严禁擅自动用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