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省“五个一批”人才推荐工作注意事项
各省部属高校:
由于时间仓促,我厅不再另行发文通知。为做好本次“五个一批”人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严格按照《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和浙宣干〔2011〕21号文件要求做好推荐选拔工作,担任厅级领导职务的人选一般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名额:
省委宣传部下达省部属高校的推荐名额为理论类12名,因此,本次推荐工作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如下:**大学限报4人,其它省属高校每校限报1人。
三、推荐渠道:
按照省委宣传部的要求,实行归口申报原则,省部属高校的理论类推荐人选报至我厅(我厅的通知也只发省部属高校),经我厅组织专家评选后再统一报省委宣传部。其它高校请联系各地市宣传部门或厅局主管部门。
四、材料要求:
1.材料内容:①单位书面报告1份;②人才推荐表2份(我厅存档1份);③综合表1份(两种格式各1份);④代表作原件1-2件(评审结束后退还)。
推荐表和综合表还需报送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邮箱:(******)。
(此通知发各高校人事处,如果具体承办部门为党委宣传部的,请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第四批省五个一批人才推荐工作注意事项[模板] - 图文
第四批省“五个一批”人才推荐工作注意事项各省部属高校:由于时间仓促,我厅不再另行发文通知。为做好本次“五个一批”人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推荐条件:严格按照《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和浙宣干〔2011〕21号文件要求做好推荐选拔工作,担任厅级领导职务的人选一般不列入推荐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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