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二:土地出租(转包)
农村土地出租(转包)是指农户签订租赁(转包)合同,将其所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农村土地租赁(转包)给农业生产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合作社从事农业生产。土地出租(转包)不改变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原来承包土地的农户继续按照原有的土地承包合同履行其义务,享受其权利。新参与的土地租赁(转包)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对土地承包方履行按其支付租金(转包金)并不得改变农村土地用途的义务。可以采取现金或者实物的方式按年度支付租金(转包金)。农村土地出租(转包)方式主要有农业公司租赁型、农业大户租赁(转包)型及农村反租倒包型等。这一模式最具代表性的为安徽小岗模式。
安徽小岗土地流转始于当初的“反包倒租”,即鼓励土地向种田大户、能手流转,进行适度规模经营,通过组织协调改变土地现转,从而发挥其应有效应,以获得更大的利润。小岗村耕地面积大约2000亩,其中60%目前出租流转被集中起来用于发展蘑菇、花卉、葡萄规模种植及家禽养殖等。2009年,安徽小岗村的农村人均收入达到6600元,比同期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153.2元高出1446.8元。
模式三:股份合作
土地股份合作制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种产权制度安排,即在按人口落实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进行农户土地承包使用权的流转。农户土地承包权转化为股权,农户
土地使用权流转给土地股份合作企业经营。扣除相关项目的土地经营收入剩余按照农户土地股份进行分配。这一模式最具代表性的是山东枣庄模式。
山东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于2008年9月成立了全国首家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所,为参与徐庄土地合作社的农户颁发了280份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村民可使用土地使用产权证作抵押,向信用联社申请贷款,进行农业基础建设和采购。枣庄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由三个部分组成:首先,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持有土地使用产权证的农户可以在其有效期限内,自愿经营或者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同时亦可将土地使用产权证入股经营或者作为抵押担保物。其次,从市自上而下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有形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市场,解决市场缺位问题。再次,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引导农户走农业合作化的道路,以土地为纽带联系农户与合作社,解除参与合作农户的后顾之忧,调动农户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制度设计避免农户的失地风险:一是农业合作社成员的构成比例,以土地入户的农户数不得低于总成员的80%,其他成员不得超出总成员数的20%;同时对投票表决权的票数进行限制,通过资金入户的社员投票权不得超过投票权总票数的20%。二是构建农业保险体系,政府出资补贴涉农保险的企业的农业保险项目。三是对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额度和年限进行限制,抵押额度最多不得超过1/3,抵押年限不得超过3年。
上述三种模式代表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改革探索中较为成功的做法。这些模式的推行,有效解决了农村承包地块细碎化
的问题,提高了土地的使用价值,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但作为地处四川盆地北部边缘,境内以低山丘陵地貌为主,地势较为复杂的阆中,在破解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上有着特殊的实际,工作中必须因地制宜、因势利导。
建议:大胆探索 先行先试
中央一系列利好政策以及安徽、山东、新疆的成功模式,为阆中破解农村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带来诸多启示。模式一土地互换的前提需以大规模的土地整理和培土培肥为基础,必须实现土质条件的均等化,主要目的是减少利益冲突。模式二的土地出租(转包)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健全体制机制,必须加强引导、扶持和监管。模式三的土地股份合作在软硬件配套、群众基础、操作程序、业主引进方面面临巨大挑战,推广上有一定困难。在博采众长、借鉴运用的基础上,阆中破解这一难题,必须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抓好制度设计和过程控制,积极探索符合阆中实际的破解之策。
——健全体制机制。市上将农村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流转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土地流转的宣传、组织、发动、制度设计、全程监管、政策扶持等工作,负责把推行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实现农村土地整村规模流转作为工作主要目标。市政府督促乡镇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制定激励措施,明确目标任务,稳步推进阆中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发展。乡镇(街道)是辖区土地规模流转的组织者、宣
传者和推动者,具体负责对上衔接和对下协调。村委会是农村土地规模流转的具体执行者、操作者,承担本村本社的宣传、组织工作。
——组建专业平台。设立阆中市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并建立相应的门户网站。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对申请进入土地流转中心的村社进行资质审查,负责将符合条件的村社纳入市土地交易中心平台,并对外招引业主。负责代表市政府和意向性投资业主进行洽谈、资质审查,规定流转土地用途、使用要求、投资额度以及政府扶持条件。负责配合村社和投资业主进行合作洽谈,协助村社与业主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明确土地流转期内业主、农户、村集体组织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负责对业主进行投资监管,督促业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土地经营,确保农户、村集体的合法利益。
——严格操作流程。开展农村土地规模流转,稳步推进土地市场化,必须充分尊重民意,建立严格的准入流程,确保各个程序合乎法律法规。一是乡镇要以村为单位,协助村委会成立村土地流转领导小组,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宣传,要为农户预留足够时间进行思考、讨论。二是村土地流转领导小组对意向性农户进行统计,对持不同意见的农户进行再次宣传发动,并召开村民大会讨论表决签字,同意农户数达到80%以上视为通过。三是农户除预留小部分土地供生活所需外,其余大部份土地交由村集体组织,由村土地流转领导小组根据土地等级分片打捆包装,完善相关资料后报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进入市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四是乡镇组织人员到村核
查,符合组织程序并达到土地流转条件后,由乡镇申请市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复核;市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根据乡镇申请组织核查,核查通过后纳入市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平台,正式进行对外发布招商。
——加强后续监管。市土地流转交易中心要针对招引业主制定详细的政策扶持和监管方案。招引业主意向性谈判时,必须规定土地固定流转期至少在3年以上;成功签约后,土地流转期内允许业主消除土地四至界限(但要保存好原始资料),积极鼓励业主对土地进行改土培肥;稳步引导业主进行产业培育和基础设施改造,并在资金、项目、技术、专合社组建等方面进行大力扶持。抓好土地使用监管,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资金投入必须循序渐进,不得盲目求快,产生遗留问题;优先解决本地农民就业,并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土地流转金,并承担合同及政策规定的其它义务。
——稳步组织推广。阆中农村土地规模流转采用“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首先在阆中农业项目集中区及嘉陵江以南部分地理条件较好的乡镇先行试点,及时总结试点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并制定相应地解决措施;待试点基本成熟后,再全市普及推广。通过一定时间的土地流转经营,农村土地大部分实现改土培肥,土质条件实现基本均等化后,再行推动农民承包地块及经营权的适度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