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0 可编辑可修改 重庆市第一届中小学青年体育教师基本素质比赛
武术专项竞赛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竞赛内容:从自选类中自选两项(两个项目必须含徒手和器械各一,分值
各50分)
序号 类别 项目 自选长拳(一项) 1 自选类 自选器械(剑术、刀术、枪术、棍术任选一项) 其他拳术(规定内容中任选一项) 2
其它类 其他器械(规定内容中任选一项) 二、竞赛标准: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按“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办法中的竞赛项目评分方法与标准”执行。 (一)评分方法
各套路的满分为10分(按下列细则评分后换算为50分)。
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发挥的技术水平,根据与“等级评分的总体要求”相符程度,按照等级分的评分标准,并与其他运动员进行比较,确定运动员等级分数,在此基础上,减去其他错误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得分。裁判员评分可到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为0—9。 (二)评分标准
1、等级分的评分标准:
分为3档9级,其中:~分为优秀;~分为良好;~分为尚可。(见表1)
表1 等级评分标准 ①级 优秀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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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0 可编辑可修改 级 ④级 良好 级 级 ⑦级 尚可 级 级 等级评分的总体要求是:
(1)运动员应表现出所演练的拳种及项目的技术和风格特点、应包含该项目的主要内容,动作规范、方法正确,表现出该项目的主要技法; (2)劲力顺达,力点准确,通过运动员的肢体以及器械表现出该项目的力法特点;手眼身法步配合协调,器械项目还需身械协调;
(3)节奏恰当,表现出该项目的节奏特点;
(4)结构严密,编排合理,整套动作均应与该项目的技术风格保持一致; (5)运动员在规定套路比赛中,必须按规定的动作和路线进行演练。
2、裁判员执行的其它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表2)
表2 裁判员执行的其它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
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 错误种类 扣分 ▲刀彩、剑穗掉地或缠身 服装、饰物影响动作 ▲服装开纽或撕裂 ▲服饰、头饰掉地 ▲鞋脱落 器械触地、脱把、▲器械触地 ▲器械折断(含即将折断) ▲器械掉地 掉地 ▲器械碰(缠)身 扣分 扣分 碰身、变形、折断、▲器械脱把 22
v1.0 可编辑可修改 ▲器械弯曲变形 ▲身体任一部位触及线出界 外地面 ▲上体晃动、脚移动或跳失去平衡 动 遗忘 ▲遗忘一次 的附加支撑 干、臀部触地) ▲手、肘、膝、足、器械▲倒地(双手或肩、头、躯 注:运动员在一次失误中若出现多种以上所列举的其他错误,累计扣分。
3、裁判长执行的其它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 (1)完成套路时间不足的规定
运动员完成套路时间,凡自选长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
南刀、南棍、其他拳术、其他器械套路不足规定时间在2秒以内(含2秒),扣分;不足规定时间超过2秒,在4秒以内(含4秒),扣分,不足规定时间达4秒以上,扣分,最多扣分。
(2)运动员在规定套路比赛中每漏做一个动作,扣分。
(3)运动员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套路,经裁判长同意可重做一次。运动员重做后,裁判长在其应得分的基础上,扣1分。运动员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套路,可重做一次,不扣分。重做的运动员安排在该项目比赛的最后进行比赛。
(三)套路完成时间
1、长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南刀、南棍套路:不少于1分20秒;
2、传统项目,单练不得少于1分钟。 (四)自选类套路的内容规定: 1、长拳套路的内容规定:
(1)拳、掌、勾三种手型和弓步、马步、虚步、仆步、歇步五种步型。弓步不得少于四次,马步和虚步不得少于两次。 (2)五种拳法、五种掌法和两种肘法。
(3)伸屈、直摆、扫转、击响四种不同组别的腿法。 (4)三种不同组别的平衡。 (5)三种不同组别的跳跃。 2、剑术套路的内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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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0 可编辑可修改 (1)弓、仆、虚三种主要步型。
(2)不得少于刺、点、崩、撩、挂、劈六种剑法。 (3)三种不同组别的平衡。 3、刀术套路的内容规定: (1)弓、仆、虚三种主要步型。
(2)不得少于劈、撩、扎、斩和缠头、裹脑六种刀法。 4、枪术套路的内容规定: (1)弓、仆、虚三种主要步型。
(2)不得少于拦、拿、扎、劈、崩、穿、点、舞花八种枪法及一种把法。 5、棍术套路的内容规定: (1)弓、仆、虚三种主要步型。
(2)不得少于扫、戳、抡、崩、劈、舞花六种棍法。
(五)其他类套路的规定:
1、其他拳术:从以下几类拳术中任选一项 (1)南拳
(2)形意、八卦、八极 (3)通背、劈挂、翻子 (4)地躺、象形
(5)查、华、红、炮、洪、少林
2、其他器械:从以下几类器械中任选一项 第一类:单器械(长、短均可) 第二类:双器械 第三类:软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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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专项评分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