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支票、汇票。
C. 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中标供应商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
25.4履约保证金在法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
25.5 如果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不足部分可以向供应商追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采购人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供应商。履约担保函不予退还。 26.合同生效和其它
26.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6.2 本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27.保险
由供应商按照发票金额的100%办理“一切险”。
三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1、定义
1.1 采购人:本合同采购人系指:北京市平谷区广播电视中心
1.2 供应商:本合同供应商系指:中标供应商。
1.3 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施工地点位于: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条件: 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十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总合同价款的40%,货物到场后,十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项目货物及服务全部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由中标方单独缴纳,质量保证金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项目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发包人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3.、采购内容
3.1包括安装新通风系统及管线,拆除老旧通风设备,配管配线等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4、质量保证及售后维修服务:
4.1配套基础工程需达到合格标准,货物为合格产品
4.1 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 3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2 如果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 3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
5 合同约定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1年。 6、检验和验收:
6.1 项目完成后,采购人应在 7 天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 。 7、索赔:
7.1索赔通知期限: 30 天。 8不可抗力:
8.1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8.2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14 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9.投标保证金:
9.1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投标截止日前7日内 9.2投标保证金金额:/ 9.3投标保证金形式:/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 贰 份,供应商 贰 份,招标代理执 壹 份。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内容及时间
承包人在验收合格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检查、维修等相关工作。
工程质量保修时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工程质量保修期:由承包负责所有工程保修 3.保修费用
3.1保修费用有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4.其他
4.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4.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五章 文件格式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广电中心融媒体中心建设和装修改造 - 图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