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合同造价1000万以下但列为公司重点监控的项目,创建并报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视频监控系统。
3.施工现场在塔机安装完毕后,项目部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定现场监控系统监控点,监控点应放置在塔机顶端、加工区、材料设备库区、办公区、大门口等处。
4.3.9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3.9.1 施工现场管理 1. 2.
项目部应按规定实施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应按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实施
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应及时整改消除,并进行分析和控制。
3.
项目部进行受限空间内作业、吊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
垂直运输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自升式模板等危险作业时,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全管理。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等应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3.9.2 施工作业行为管理 1.
项目部应规范从业人员施工作业行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作
业意识和技术水平。
2.
从业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
品,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技术装备,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 施工作业前安全检查:
a) 项目部作业前安全检查排查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前检查排查。
b) 作业前检查排查的人员应当做好作业前排查记录。填写《安全工作日志》记录。
4.
班前安全活动:
a) 各施工作业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
b) 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或宿舍区大门或办公区大门等处,宜设置安全警示镜、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示意图及警示标牌。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在警示镜旁检查工人和管理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4.3.9.3 警示标志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及公司《施工现场视觉识别系统手册》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作业面临边、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缘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3.9.4 相关方管理
1. 项目部应建立对分包(供)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其资质、
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作业过程、安全生产绩效等进行管理。
2.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
施工负总责,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分包(供)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3.
两个以上施工单位(指外部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
工作业活动,可能危及对方施工安全的,项目部应当进行告知和签订安全施工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3.10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和治理 4.3.10.1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项目部应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并保存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进行分类别记录,定期统计,分析评估确定多发和重大隐患类别,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4.3.10.2 排查范围与方法 1.
项目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施工、办公、
住宿、材料设备、库房(场)等相关的场所、施工现场、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2.
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施工管理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
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日常
检查等方式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项目部每天应结合施工动态,实行安全巡查;
b) 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对安全施工状况较差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区域,组织专项检查;
c)
项目部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季
节性的安全检查。
4.3.10.3 隐患治理 1.
项目部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措施或方案,
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2.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
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3. 预案。
4.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控制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编制专项治理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
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4.3.10.4 预测预警
项目部可根据安全管理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体现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体系。
4.3.11 安全技术管理 4.3.11.1 安全技术管理职责
1. 2.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
等方案编制、修订、审核和审批应在开始施工前完成。
4.3.11.2 安全技术方案编审 1.
编制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应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方案,或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2. 案。
4.3.11.3 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 1.
施工作业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编制人员参与安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
全技术交底,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明确其他参与交底的人员。
2.
安全技术交底按照GB50870《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对操作者讲明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3.
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书
面记录应在交底者、被交底者和安全管理者三方留存备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严禁代签字。
4.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有关人员应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