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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原罪与救赎思想的价值研究
作者:李丹
来源:《中文信息》2016年第02期
摘 要: 人出生到死亡的过程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不论他是强大还是弱小,都既要经历衣食住行的享乐,又离不开生老病死的折磨,享乐是上帝对人的一种特殊照顾,是一种强者对弱者的救赎,而病老死则是上帝对人的惩罚,这就是古罗马帝国的基督教神学代表人物奥古斯丁关于原罪与救赎这一观点的定义。本文旨在阐述奥古斯丁关于原罪与救赎的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说明其存在的价值。
关键词:奥古斯丁 ; ;原罪 ; ;救赎 ; ;价值
中图分类号:B503 文献标识码:A ; ;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2-0379-01 一、奥古斯丁关于原罪与救赎的基本观点
在奥古斯丁的思想中,上帝始终都是善的代表,在此基础上上帝所创造的人或物也都是善的。就整个宇宙世界来说,一切事物都很好,在《创世纪》第1章第8节中“神看着所造的一切都甚好”这样观点就是最好的证据,因为万物在上帝的创造和引导中共同作用形成了一个奇怪而美丽善良的宇宙[1]。
他强调善与恶都是上帝事先预定的,这是体现上帝全知全能的一种形式,这种把上帝置于主要地位,人置于从属地位的理论,在他对原罪问题的理论上体现的十分明显。他的原罪理论与福音书有很大的出入,福音书中认为,婴儿和孩童是没有罪的,而他认为人类是与生俱来就有罪的,这一现象是由人类的祖先亚当所犯下的罪造成的,极大地发挥了人人有罪的这种观点。他对原罪问题的论述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罪人是否可以因为行善而得救;二是罪人可否能够根据自由意志得到救赎。即,一个人不能因为善而得救,因为人生而有罪,犯了罪的人只有从罪中解放出来,才能行善,才能得救。有罪的人,他的自由意志也是有罪的,这种意志不会是人得救。只有至善的上帝才能给犯了罪的人真正的自由。也就是说,恶、善或是自由意志都是上帝事先约定好的,人只有依靠上帝才能得救[2]。
在救赎问题上,他更倾向于上帝的恩典的绝对性。他认为,人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就能得到上帝的恩典,但来自上帝的恩典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的。上帝人为媒介,做好事的福报只是人报答上帝给予其生命的报酬。上帝在预定人的善恶的同时,也预定了得永生和受永刑,无论是人数还是性别都是先天的,后天的努力是无法改变这一结果的,背负着违背天道的罪孽,在一次次的轮回中妄图得到救赎,生而有罪的人,可以安然的度过一生,是上帝额外的恩典,是不能拒绝的。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宿命论的观点。 二、奥古斯丁原罪与救赎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