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沈阳师范大学第二届“师大青春榜样”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固化首届“师大青春榜样”评选活动成果,弘扬青春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彰显优秀青年学生在勤奋学习、志愿服务、热爱生活、见义勇为等方面的突出事迹,在校园中树立向优秀典型学习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带动更多的同学共同进步,从而促进广大青年学生自觉向家庭、向同学、向学校、向社会输出正能量,校学生会决定组织开展沈阳师范大学第二届“师大青春榜样”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为指导,积极选树在道德品行、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志愿服务学校和社会发展建设等方面具有突出事迹、典型示范作用的青年榜样,引导全校青年学生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切实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留学生 三、评选条件
思想积极上进,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品学兼优,无违纪违规行为,且有典型事迹。
具体参选条件如下:
1. 学习态度端正,积极进取,有科学的学习方法,个人专业学习或综合学习能力强,成绩优异。
2. 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扶危助困,乐于助人。面对困境时不畏艰难,积极地追求美好生活。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组织带领同学参加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与反馈。
3. 兴趣广泛、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项健康向上的活动与社团;并在各项比赛与活动中积极展现自我,取得一定荣誉,全面展示出当代大学生积极进取、青春活力的精神面貌。
4. 热心公益事业,在平凡岗位仍能发挥巨大能量。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志愿服务学校和社会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不断传播正能量。
四、评选名额
本届将评选出10名“师大青春榜样”。 五、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成立评选组委会
1. 成立“师大青春榜样”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活动期间相关工作的实施以及对突发问题的处理。
组 长:郭翰齐 校学生会主席
副组长:林 莹 校学生会副主席兼思想道德建设活动中心主任
王 欢 校学生会副主席兼行政中心主任 那 晴 校学生会副主席兼宣传中心主任 张筱昂 校学生会政策研究部部长
成 员:思想道德建设活动中心各部长、副部长、干事等 2.组委会办公室设立在校学生会思想道德建设活动中心办公室。 (二) 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3月5日——2014年3月10日) 1.召开各学院学生会主席会议,下发活动通知;
2.通过校内多种形式的宣传媒体加强宣传,营造全校参与评选的良好氛围。
(三)入围评选阶段(2014年3月10日——2013年3月25日) 各基层学院在本单位开展初选活动进行评选 1.学院评选
(1) 各学院以行政班级为单位,组织召开班会,在班级内进行推荐(符合本次评选相关参评条件,有突出事迹及贡献、体现“青春正能量”的同学皆可进行推荐)。
(2) 各学院汇总本院各班级“榜样人物”,组织学院评选推荐。各学院活动相关负责人将各班级“师大榜样”候选人汇总,并将候选人事迹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宣传。
(3) 组建学院评审团,在学院内部进行汇报初选(参选汇报人不得少于四人)。评审团成员包括学院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相关负责的学生干部、大众评审组(大众评审组由随机抽取的50名本院学生组成)。初选阶段学院需上交相关证明(图像资料及所有候选人选票统计情况)(见附件3、4)评审团在听取汇报后投票选出2名本学院“师大青春榜样”候选人,在院内进行公示后参加校选阶段。
(4) 上报候选人参选材料。经公示无异议的“师大青春榜样”候选人需向沈阳师范大学“师大青春榜样”评选活动组委会提交以下材料:
①《沈阳师范大学“师大青春榜样”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附在事迹材料封面后第一页,正文之前));
② 1000-1500字事迹材料(一式两份),需带有封面,封面标题为“关于推荐XX同学参评‘师大青春榜样’的事迹材料”(黑体小一),下列居中标注学院(宋体小三)。正文标题(黑体小二),正文(楷体三号),行间距25磅。正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③ 能反映候选人事迹的获奖证书,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参与活动的照片、录像或报纸等资料或影像资料等
(二) 正选阶段(2014年3月25日——2014年4月6日) 本阶段由组委会具体组织开展,各学院经初选上报的候选人作为正选阶段的候选人。
1.正选阶段候选人需提交推荐表及个人照片(个人风采照一张、一寸照一张)并附1000-1500字左右主要事迹上交到组委会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ssxshsixiang2013@163.com。
2.正式候选人的资料(宣传照、宣传视频)将被刊登在沈阳师范大学校报和活动官方微博上宣传。
3.各学院学生会在本单位按照专业、年级、班级规律抽取50名学生代表作为正选阶段投票人,填写正选阶段选票(见附件2),每名投票人在正选阶段候选人中推荐20名候选代表。
4.各学院学生会汇总后将选票及计票结果上交到组委会办公室。 (四) 网络投票(2014年3月25日——2014年4月6日) 正选阶段利用网络平台配合正选阶段同时进行。学生可通过登录活动官方微博,对所支持的候选学生信息资料进行转载,转载次数作为候选代表的网络投票数。网络投票数量的20%将被列入候选人正式选举的选票数中。
(五) 终审汇报
组委会将正选票数及网络票数进行汇总、统计取票数和的前22名候选代表参加最终汇报环节。
要求:由汇报人(第三人称)进行5分钟的候选人事迹汇报,需搭配视频或PPT等媒体设备。
(六)确定结果及表奖
组委会将最终确定得票前10名的候选代表成为新一届“师大青春榜样”评选活动的最终当选者。
评选结果将于2014年5月4日公布,并举行颁奖活动,对当选的学生代表进行表彰。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学生会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本学年的重点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2.密切配合,认真选拔。本次评选的时间长,程序多,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要坚持择优推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进一步拓宽推报视野,充分听取所在单位青年学生的意见。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校学生会及各院学生会要在广大学生中广泛动员,搞好宣传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本次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年3月5日
关于开展沈师范大学第二届师大青春榜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