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补液量计算公式
伤后第一个24h补液量:病人每千克体重每1%烧伤面积补液(小儿,婴儿2ml);
第一个24h补液总量=体重(kg)*烧伤面积 (%)*+日生理需水量2000ml
补液量晶体溶液和胶体溶液比例:2:1;广泛深度烧伤1:1
伤后第二个24h补液量为第一个24h的一半,日生理需要量不变。 烧伤后第一个8h渗液最快,首个8h输入上述总量的1/2;其余在后16h输入。
小儿不同程度脱水的临床表现
失水占体重百分比 精神状态 皮肤弹性 口腔黏膜 眼窝及前囟 眼泪 尿量 休克症状 小儿不同性质脱水的临床表现
血钠 口渴 皮肤弹性 血压 神志
补液:第一天补液量包括:生理需要量+累计损失量+继续损失量 生理需要量=60~80ml/kg(去除口服部分),用1/4~1/5张含钠液补充
累计损失量:定量:轻度脱水<50ml/kg;中度脱水50~100ml/kg;重度脱水<100~120ml/kg
低渗性 <130 不明显 极差 明显下降 嗜睡/昏迷 等渗性 130~150 明显 稍差 下降 委靡 高渗性 >150 极明显 尚可 正常/稍低 烦躁/惊厥 轻度 3%~5% 稍差,略烦躁 稍差 稍干燥 稍凹陷 有 稍少 无 中度 5%~10% 烦躁或委靡 差 干燥 明显凹陷 少 少 无 重度 >10% 昏睡甚至昏迷 极差 极干燥 深凹陷,眼睑不能闭合 无 无 有 定性:低渗性脱水:2/3张~等张含钠液;等渗性脱水:1/2~2/3张;高渗性脱水:1/3~1/4张
定速:累计损失量8~12h内补足,滴速:每小时8~10ml/kg
继续损失量:补液开始后继续丢失的液体量,一般用1/3~1/2张含钠液。
烧伤补液量计算公式
烧伤补液量计算公式伤后第一个24h补液量:病人每千克体重每1%烧伤面积补液(小儿,婴儿2ml);第一个24h补液总量=体重(kg)*烧伤面积(%)*+日生理需水量2000ml补液量晶体溶液和胶体溶液比例:2:1;广泛深度烧伤1:1伤后第二个24h补液量为第一个24h的一半,日生理需要量不变。烧伤后第一个8h渗液最快,首个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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