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城乡统筹发展规划[2010-2030]
文本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城乡发展战略与目标 1 第三章 空间管制规划 2 第四章 县域总人口预测与城镇化战略 3 第五章 空间总体布局 3 第六章 城乡统筹与村庄建设 4 第七章 城乡产业发展统筹规划 5 第八章 城乡综合交通 5 第九章 沿海沿灌河发展规划 6 第十章 市政设施规划 7 第十一章 城乡社会服务设施协调发展规划 第十二章 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10 第十三章 县域综合防灾规划 11 第十四章 附则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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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背景
为适应响水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需要,随着《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这标志着江苏沿海开发从地方决策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更好地指导城市建设,统筹响水县城乡整体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06)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4)
《盐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4)
《响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第三条 指导思想
1. 合理定位,积极融入区域发展。
2. 积极推动县域城镇化进程。
3. 注重产业发展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城市发展战略。
4. 寻求城区合理的发展方向、城市形态和城市结构,协调好县城开发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5. 加强各个城市组团的联系,完善各组团之间以及组团内部的交通体系,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6.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第四条 规划期限
本次响水县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期限为2010年至2030年。其中,近期:2010—2015年,远期:2024-2030年。
第五条 规划范围
本次城乡统筹与村庄建设规划的地域范围为响水县域,总面积1461km2,2010年底县域总人口为61.33万人。
第二章 城乡发展战略与目标
第六条 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
1. 总目标
近期:率先基本现代化,主要指标高于或达到全县水平,城乡一体化格局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