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目录
1.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6. 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制度
7. 慎重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及原料名单 8.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9.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0.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1.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2.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3.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
1、食品经营生产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加工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小餐饮登记证。
2、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3、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4、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5、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1、餐饮业的法人、负责人或业主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餐饮业服务者应当取得《小餐饮登记证》后方可营业,《小餐饮登记证》要悬挂于前堂醒目处。
3、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随身佩戴上岗。 4、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餐饮服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5、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档案,落实监督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6、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常督促检查、落实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规范、清洗消毒操作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账记录和库房管理规范等各项管理制度,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