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景天城D区3号楼(1-27轴)工程
预防高处坠落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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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华兴建筑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十二月十日
预防高处坠落安全防护措施审批表
工程名称 6 设施未定期保养7 施工用电乱搭乱接 巴中市消防特勤站训练塔 20 工 程 编 号 50元/ 次 次 次 20元//元 次~50元/20 50元/次 结构类型 安装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8 框架剪力墙 工 期 20元/处 180天 开工日期 施工用电无专人管理9 计划竣工日期 次 /50元 人制编 施工作业未做到工完场清10 刘扬 日 期制编 元20/处 (分项累计 并罚) 2013-1-3 人批审 11 材料未分类堆码,不整齐,不符规范要求 批审 期 日 元20/处 (分项累计 /50~100元 评审意见: 次 并罚) 处/元元/2020~100 12 特殊部位无警示标志 次 5010050~元安全防护设施未经许可,任意拆除或不及~100元13 时恢复的/次 /次 不按规定布无防火器材或器材不符要求, 次元50/ /元次14 5020~ 设 元/5020~ 厨房、厕所未定期消毒、清扫 15 次 /次50元 16 门卫值班不坚守岗位,执行制度不严元~5020 17 未经许可,擅自放小孩进场的 次/ 次元/20 门前三包达不到要求的18 /次20元 19 未做好登记,未认真执行有关制度的
审批结论: 签字:
第一章 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四川省建筑施工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公司ISO9001:2000认证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等相关内容及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的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采取的主要技术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建筑施工与现场环境卫生标准》(JGJ146-2004)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J405-2005) 9、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
10、巴中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章 工程特点
巴中市消防特勤站训练塔工程位于巴中市区南坝,该建筑面积726.69㎡,地上十层,设计高度为39.2m,系框架—剪力墙结构。 该工程由巴中市长青建筑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浙江东方建设
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巴中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巴中市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本工程结构类型为框架—抗震墙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烈度为丙类度,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工期为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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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预防高处坠落的基本规定
1、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料具必须纳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建立相应的目标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技术、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构件,应一律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高温工作时,应采取防中暑、防热、防流感疾病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应禁止作业。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8、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第四章 高处作业预防坠落的技术措施
第一节 临边与洞口安全防护 一、临边作业
1、临边或高处作业,必须设置有防护措施,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1)基坑周边,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首层墙体高度超过3.2m以上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高度超过3.2m的 2
楼层周围,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周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分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应设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宜采用力学性能适中的Q235-A(3号)钢,其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炭素结构钢》(GB/T200)中Q235-钢的规定。 (2)钢管选用外径Φ48mm,壁厚3-3.5mm的焊接钢管。 (3)根据《可铸铁分类技术条件》(GB/T 978-67)的规定,扣件采用机械性能不低于KTH330-08的可锻铸铁制造。铸件不得有裂纹、气孔,不宜有缩松,砂眼。冒口残余披缝无刺等清除干净。
(4)采用竹(木)脚手板,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00mm,长度为3-4m,木质脚手板其材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木结构设计规定》(GBJ5-88)中二级木材的规定,不得有开裂、腐朽。竹质脚手板的两端应采用直径为4mm的镀锌铁丝各设两道箍。
(5)安全网选用:密目式安全网材质必须达到2000目/100cm2,白色安全网选用线织类,两项材料必须达到阻燃要求,三证齐全,并经荷载试验。其规格应根据防护设施实际合理采购。
3、搭设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6-0.7m,并设0.18m的挡脚板,立柱间距不大于2m。屋面坡度大于1:2.2的防护栏杆高度为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防护栏杆柱。
(2)防护栏杆应着明显统一,即用红白油漆均匀涂刷二度。 (3)防护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基坑周边固定时,钢管应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距离不应小于50cm。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应打入在板桩外侧。
②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接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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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4)栏杆柱的固定与其横杆的连接,其整体结构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5)防护顶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300mm高的挡脚笆。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6)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竹压模板)。 (7)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或与其建筑较近易发生坠落伤人事故),除防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