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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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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调整灵活

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通知】

关于调整xxx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县政发[2012]44号)和《关于印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通知》精神,从xxx年6月起对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作出相应调整,现将具体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档次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其中大病救助比例(%) 金额(元) 基本养老保险80%档 2672 18 480 基本养老保险100%档 3340 18 601 基本养老保险200%档 6680 18 1202 基本养老保险300%档 10020 18 1803 基本医疗保险 3340 5 0.3 167 事业医疗保险 3340 10 0.3 334 二、缴费须知 1.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及时通过开设好的并预存一定缴费额度的县农业银行“一户通”帐户进行扣款。

2. 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087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41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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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年度缴费档次调整申请在每年的4至5月份办理,未按时提出调整申请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参保者上年度的缴费档次确定其本年度缴费标准。xxx年1—5月份仍按上年标准缴纳。

4.退休后医疗保险一次性补缴按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5%计算。

5. 新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人员须在每月的1日至22日(工作日)到户籍所在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

**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

局 xxx年5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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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通知】

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通知】关于调整xxx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县政发[2012]44号)和《关于印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通知》精神,从xxx年6月起对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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