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原材料、设备、产品、半成品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xx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河北段)项目经理部第七分部物资、设备管理,根据《xx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xx集团机械设备管理规则》,结合xx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河北段)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中xx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河北段)项目经理部物机部对各下属物机部门履行指导、管理、协调、检查、监督的职能。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机械设备,系指用于项目工程施工生产的机械设备。
第三条 物资、机械设备管理是项目工程施工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直接关系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还直接影响项目工程成本和效益。所以必须高度重视物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克服单纯追求速度、产值、帐面效益的短期行为和危及安全生产的现象,反对只重眼前,不顾长远,吃老本的失职行为。
第四条 物资、机械设备管理的目标是:使物资、机械设备满足项目施工的需要并提高项目施工的效率,降低并真实地反映作业成本,实现项目工程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第五条 物资、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物资、机械管理的规章制度,以项目施工生产为中心,采取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对本工程所用物资、机械设备的验收、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做到正确使用,优质、高效、低耗、安全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第六条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机械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机械设备的租赁、管理、使用、修理、维护保养、经济核算等集体的实施办法,并认真执行。
第七条 项目部要有一名领导分管物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必要时还应建立物资、机械设备管理机构。各工区物资机械管理部门(人员)在业务上接受项目综合部的指导。
第八条 应建立各级、各个环节的岗位责任制,严格考核和监督检查。要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更新观念,努力提高物资、设备使用效率,降低工程施工成本。
第九条 坚持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实行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提高工程整体经济效益。
第十条 坚持归口分级管理,围绕工程施工的要求,各级物资、设备管理机构,确定相应编制和定员标准,订立岗位责任制,理顺业务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 重大物资、设备采购事项,各单位须服从项目部的决策。
第十二条 物资、设备管理工作必须以降低工程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为目的,积极组织物资规模采购等各项经济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整体采购成本分析评估办法,从源头开始控制材料的“量差”、“价差”两个中心环节。
第十三条 本工程所需铁道部专供物资和部分主要机电设备、材料等由甲方统一招标组织供应。根据xx集团新建石武线SZ-3标投标承诺,大宗材料须满足业主要求;项目部根据业主要求及时上报专供物资和部分主要机电设备、材料采购计划,以满足项目工程施工的需要。
第十四条 物资、设备采购计划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根据项目规模、施工进度等资料,编写并审核物资、设备采购
计划。
第十五条 物资、设备采购计划应包括项目内容、材料名称、规格、材质、数量、供货时间等。采购计划需扣除已有资源并考虑到必须的储备。
第十六条 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编制依据 1、 施工图纸、消耗定额。
2、 计划期初库存,计划期可回收利用的器材及其它内部资源资料。
3、 市场供求和价格的调查资料。
4、 仓库,料场,装卸运搬能力,短途运输能力,资金运用和料款承受能力。
5、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认真调查研究,编制机械配备、使用计划。经济合理地配备和使用机械设备,努力降低机械使用成本,提高机械使用率。
第十七条 物资、设备采购计划要准确、及时、全面,有详细的编制说明,有可追溯性。
第十八条 凡符合招标采购条件的大宗物资、设备应组织招标采购。
第十九条 本工程除甲方组织供应的专供物资设备外,其余部分均自行招标组织采购,其招标活动,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十条 本工程除甲方组织供应的物资外,xx石武客专(河北段)经理部下属各物资部门自行招标组织采购,其招标活动,须接受经理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 招标采购机构应实行使用权、付款权、监督权即三权的有效分离,保证招标工作过程和结果的质量。
第二十二条 在进行招标前,应成立招标组。招标组的任务是: 1、 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 2、 组织评标工作。
第二十三条 应将中标单位的供货履约信誉纳入物资设备招标资格预审和评标考核的内容。凡投标和履约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在以后的投标中,应予限制。
第二十四条 招标采购工作程序: 1、 发布招标信息。
2、 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格预审表》。 3、 公布资审结果,发售标书。 4、 召开标前会议和答疑。
5、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6、 公开开标。 7、 评标。 8、 确定中标单位。 9、 签订供货合同。
第二十五条 制定、实施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对管理不善者,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二十六条 检查本单位各物资设备部门的工作质量,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七条 总结交流和推广物资设备管理工作中先进经验。 第二十八条 定期组织物资设备的节约降耗考核。 第二十九条 进货检验制度
1、 材料、原材料、设备产品、半成品进场后需经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或加工。
2、 检验员应严格按进货检验制度规定对购进物资、设备进行检验或验证,确保未经检验或验证的物资及设备不得入库或投入使用。
第三十条 过程检验和试验
1、 各工序的操作工负责对各工序的自检,自检合格后方能进行专检,自检不列为正式的检验工作。
2、 应确定过程检验和试验的项目和方法,以文件形式作出规定并严格执行,以确保只有经检验合格的物资及设备方可入库或转序。
3、 在所要求的过程检验或验证完成前不得将材料放行,不允许半成品例外放行。
第三十一条 最终检验和试验
1、 最终检验必须在规定的进货检验和过程检验都完成后才能进行。
2、 最终检验和试验的项目和方法应形成文件,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全部的最终检验和试验,保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3、 只有在规定的各项检验和试验活动有关数据和文件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后,产品才能使用于本工程。
第三十二条 储存管理
1、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