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华能盖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QB/HNGZWP-SC-0001-2012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批准:
审核:
编写:
2012-10-25发布 2012-10-25实施
华能盖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发 布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华能盖州公司安全生产部及下属风电场的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检验、使用、存放及报废管理等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部及下属风电场的安全工器具管理。 公司下属风电场应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实施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11~2812—1989《安全帽及其试验方法》 GB6095~6096—1985《安全带及其检验方法》 GB11176—1989《电绝缘橡胶板》 GB7059.1~3—1986《移动式梯安全标准》 GB4385—1995《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 GB12011—2000《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 GB12014—1989《防静电工作服》
GB17620—1998《带电作业用绝缘硬梯通用技术条件》 GB12168—1990《带电作业用遮蔽罩》
GB13398—1992《带电作业用绝缘杆通用技术条件》 GB17622—1998《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通用技术条件》 GB2890—1995《过滤式防毒面具通用技术条件》 GA124—1996《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DL/T879—2004《带电作业用便携式接地和接地短路装置》 DL740—2000《电容型验电器》 JB2413—1978《绝缘操作杆、测量杆》
国家电力公司2002年发布实施的《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华能集团《电力作业安全规程(电气部分)》2007版
DL/T846.6—2004《高电压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六部分: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 DL/T 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3 总则
3.1 为了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华能盖州风力发电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3.2 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3.3 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3,4 风电场、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等工作中贯彻执行。
3.5 本规定使用与安全生产部及下属风电场。 4 配置与验收
4.1 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4.2 安全检查室每年公布一次电力安全工器具生产厂家检验合格的产品名单。
4.3 风电场对入围产品,若发现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应及时向安生部反映,查实后,将取消该产品的入围资格,并向电力工业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通报。 4.4 采购安全工器具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 4.4.1 必须对制造的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4.4.2 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 4.4.3 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常更换或退货。 4.4.4 根据用户需要,向用户提供安全工器具的备品、备件。
4.4.5 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有产品生产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取消其同类产品的推荐资格。 4.5 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严格履行验收手续,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安生部派人参加, 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合格者方可入库或交使用单位,不合格者坚决予以退货。 5 试验与检验
5.1 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通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型式试验,进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试验。 5.2 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 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如下: 5.3.1 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5.3.2 新购置的和自制的安全工器具。
5.3.3 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5.3.4 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5.3.5 出了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
5.4 周期性试验及检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国家、华能集团的相关安全标准。
5.5 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必须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注明试验人、试验日期及试验日期。 6 检查及使用
6.1 检查及使用的总体要求:
6.1.1 风电场应定期统一组织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培训,凡是在工作中需要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定期接受培训。
6.1.2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华能集团2011年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6.1.2.1 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6.1.2.2 对安全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时,应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1.2.3 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 6.1.2.4 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6.2 安全帽
6.2.1 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两年;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对到期的安全帽,应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每一年抽检一次,抽检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报废。
6.2.2 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箍、顶衬、下颚带、后扣(或帽箍扣)等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于顶衬缓冲空间在25~50mm。
6.2.3 安全帽戴好后,应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锁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6.2.4 高压近电报警安全帽使用前应检查其音响部分是否良好,但不得不作为无电的依据。 6.3 安全带
6.3.1 安全带的使用期一般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6.3.2 安全带的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3m以上的应加缓冲器。 6.3.3 使用安全带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6.3.3.1 组件完整、无短缺、无伤残破损。 6.3.3.2 绳索、编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6.3.3.3 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6.3.3.4 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6.3.3.5 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6.3.4 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安全带要高挂和平行栓挂,严禁低挂高用。
6.3.5 在杆塔上工作时,应将安全带后备保护绳系在安全牢固的构件上(带电作业视其具体任务决定是否系后备安全绳),不得失去后备保护。 6.4 绝缘手套
6.4.1 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气泡、发脆等损坏时禁止使用。
6.4.2 进行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应戴绝缘手套。 6.4.3 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 6.5 绝缘杆
6.5.1 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的堵头,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
6.5.2 使用绝缘手套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6.5.3 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罩的上口应与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
6.6 绝缘隔板和绝缘罩
6.6.1 绝缘隔板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并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用于10kv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mm,用于35kv电压等级时不应小于4mm。
6.6.2 绝缘隔板和绝缘罩使用前应检查表面洁净、断面不得有分层或开裂,绝缘罩还应检查内外是否整洁,
应无裂纹或损伤。
6.6.3 现场带电安放绝缘挡板及绝缘罩时,应戴绝缘手套。
6.6.4 绝缘隔板在放置和使用中要防止脱落,必要时可用绝缘绳索将其固定。 6.7 电容型验电器:
6.7.1 电容型验电器上应标有电压等级、制造厂和出厂编号。对110kv及以上验电器还须标有配用的绝缘杆节数。
6.7.2 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验电器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相同。 6.7.3 非雨雪型电容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
6.7.4 使用电容型验电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人体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华能集团2007年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规定的安全距离。 6.7.5 使用抽拉式电容型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开。
6.7.6 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如在木杆、木梯、或木架上验电,不接地不能指示者,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同意后,可在验电器绝缘杆尾部接上接地线。 6.8 核相器
6.8.1 核相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6.8.2 核相器绝缘杆的使用与本规定第6.5条中的要求相同。 6.9 绝缘靴
6.9.1 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6.9.2 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严禁将绝缘靴挪作他用。
6.8.3 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变电站室外高压设备应穿绝缘靴。
6.9.4 绝缘脚垫应保持完好,出现割裂、破损、厚度减薄,不足以保证绝缘性能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 6.10 接地线
6.10.1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 ,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的需要;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mm。
6.10.2 接地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至松动。
6.10.3 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
6.10.4 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6.10.5 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
6.10.6 设备检修时模拟盘上所挂地线的数量、位置和地线编号,应与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内容一致,与现场所装设的接地线一致。
6.10.7 个人保安接地线仅作为预防感应电使用,不得以此代替《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工作接地线。只有在工作接地线挂好后,方可在工作相上挂个人保安接地线。
6.10.8 个人保安接地线由工作人员自行携带,凡在66kV及以上同杆塔并架或相邻的平行有感应电的线路上停电工作时,应在工作相上使用,并不准采用搭连虚接的方法接地。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应拆除所挂的个人保安接地线。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