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0 可编辑可修改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
重要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对依法规范合
作社的财务会计活动,准确核算合作社的各项经济业务和资产状况,加强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明晰合作社及其成员的产权关系,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发展壮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第二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总则 (一)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财政部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所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
社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社,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和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不具备条件的,也可本着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三)合作社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记账
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合作社会计信息应定期、及时向本合作社
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的监督。
(五)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规定职责,对合作社的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
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规政策,对合作社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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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0 可编辑可修改 第三节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
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了合作社
使用的会计科目共37个,分为五类,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各合作社可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选择自己适用的会计科目。
一、资产的核算
合作社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
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合作社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在核算时具体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成员往来、产品物资、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对外投资、牲畜资产、林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17个会计科目。
(一)货币资金的核算: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两
个科目。
1、现金的核算
(1)本科目核算合作社的库存现金。
(2)合作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
收支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合作社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合作社取得的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
(3)收到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管理费用”,“产品物资”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现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例1:某养殖合作社将100头育肥猪出售,每头售
价800元,计价80000元。其分录为:
借:现金 80000 贷:经营收入 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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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0 可编辑可修改 例2:某合作社用现金150元购置账本一套。其分
录为:
借:管理费用 150 贷:现金 150
例3:合作社会计张某参加会计培训,经领导审批,
准借现金300元。其分录为:
借:成员往来一张某 300 贷:现金 300 2、银行存款的核算
(1)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存入银行、信用社或其他
金融机构的款项。
(2)合作社将款项存入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
机构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现金”等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经营支出”、“固定资产”等科目,货记“银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应按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
名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实际存在
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例1:某合作社用银行存款5000元,转付购苹果
树苗款。分录为:
借:林木资产—经济林木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例2:某合作社开出转账支票一张,计款5000元
向县种子公司购入棉花优良品种入库备用。其分录为:
借:产品物资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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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0 可编辑可修改 例3:某合作社出售库存苹果10000千克,计价
20000元,转存。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货:经营收入 20000
(二)应收款项指合作社与本社成员和非本社成
员的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应收款和成员往来两个科目。
1、应收款的核算
(1)本科目核算合作社与非成员之间发生的各种
应收以及暂付款项,包括因销售产品物资、提供劳务应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利息等。
(2)合作社发生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应
收款”,贷记“经营收入”、“库存现金”等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款”。取得用暂付款购得的产品物资、劳务时,借记“产品物资”等科目,货记“应收款”。
(3)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按规定
程序批准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应收款”。
(4)本科目应按应收及暂付款项的单位和个人设
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尚未收回
的应收及暂付款项。
例1:某合作社向肉联厂出售产役畜10头,计价
8000元,款项尚未收回。分录为:
借:应收款—肉联厂 8000 贷:经营收入 8000
例2:两个月后,合作社收回此项欠款。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8000 贷:应收款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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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0 可编辑可修改 例3:某合作社以银行存款预付某林厂苹果树苗款
3000元。分录为:
借:应收款—某林厂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例4:当合作社到期运回苹果树苗并栽植时,其分
录为:
借:林木资产—经济林木 3000 贷:应收款—某林厂 3000 2、成员往来的核算
(1)本科目核算合作社与其成员的经济往来业务。
成员往来是一个双重性质的账户。
(2)合作社与其成员发生应收款项和偿还应付款
项时,借记“成员往来”,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应收款项和发生应付款项时, 借记“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成员往来”。
(3)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服务,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借记“成员往来”,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为其成员 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而应收取的服务费,借记“成员往来”,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收到成员给付的农业生产资料购买款项和服务费时,借记“库存 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成员往来”。
(4)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农产品销售服务,收到
成员交来的产品时,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等科目,贷记“成员往来”。
(5)本科目应按合作社成员设置明细科目,进行
明细核算。
(6)本科目下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
数反映成员欠合作社的款项总额,即合作社的债权数;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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