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教育社会学教案
第一章 教育社会学的学科要素 §1―1 教育社会学研究对象 一、研究对象诸说 主要有2类观点: (一)社会化过程说
佩恩:教育社会学是描述与解释个人如何透过社会关系以获得并组织经验的一门科学。(1928) (美国教育社会学之父)
布朗:教育社会学研究整个文化环境对个人影响的过程,个人经由此种过程获得并组织其经验。(1947) 雷通群:教育社会学“研究个人在团体中如何生活,尤其要研究个人在团体中得到何种教训及团体生活上所需何种教育”。(1931)
在理论实质上,他们与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的“社会化说”教育观具有一致性:
“教育是年长的几代人对社会生活方面尚未成熟的几代人所施加的影响”。 “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教育在于使年轻一代系统地社会化”
个人所持有的教育观往往影响着其对于教育社会学研究对象的确定。
(二)相互关系说
1、教育制度与社会相互关系说(英国的米切尔、苏联的费里波夫) 2、教育活动(过程)与社会相互关系说
教育社会学研究教育过程与其他社会条件、因素或过程之间的相互影响。(苏联《应用社会学辞典》,1984)
教育社会学研究宏观社会结构对教育活动的制约,以及教育活动对个人和群体的影响。(美国比德威尔,1988)
3、教育与社会相互关系说
不限定“教育”与“社会”的层次而指其整体。 教学社会学等。(1975)
厉以贤:从宏观、微观两方面研究教育与社会之间的基本关系,相互作用与影响、一致性与矛盾性;具体有教育制度――社会制度、文化――教育、学校――社会、个人――社会的关系。(1985) 二、研究对象界定 问题:
对象的泛化(如:个体社会化不仅仅是教育问题) 对象的窄化(如:教育也不仅仅限于个体社会化)
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的特点:
姓“教”――教育社会学研究对象必须是教育现象,或教育问题;
姓“社”――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必须具有社会学意味,或研究教育现象和问题的社会学层面。 研究对象的分类:(3种分类)
以社会学范畴为基干的分类――如社会体制、过程、变迁,并有相应的社会学分支领域
以教育领域为基干的分类――学校、家庭、社会,而有学校教育社会学
以教育的社会性为基干的分类――教育的社会性体现在3大方面: 林清江(台湾):研究教育与社会(过程、结构、变迁)之间交互关系,及学校的社会结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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