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文艺作品:按发表刊物和参赛获奖相应级别计分标准减半计分。
五、其他说明
1.考核时间:按照学年度,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考核期限。 2.考核程序:参加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如实填写《***科研工作量考核表》,考核表由各二级院、部、处室汇总报送科技处审核,考核结果汇总表经院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学院校园网在全院公开。
3.考虑到科研工作的年度不均衡性,当年考核奖励分值可书面申请留一部分作下一年科研工作量的累计计算,但不超过二年。
4.奖励计分加上非奖励项目计分合计作为年度科研工作量最终考核得分,作为学院专业技术岗位津贴评定中业务工作量(科研)部分的依据。
5.年度考核成绩优秀者,按得分高低评出年度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另外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6.对有争议的科研成果,由科技处提请学院学术委员会裁定;需特别奖励的优秀成果,由科技处提请院长办公会议决定。
七、附则
1.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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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学院科研成果量化考核办法
3.文艺作品:按发表刊物和参赛获奖相应级别计分标准减半计分。五、其他说明1.考核时间:按照学年度,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考核期限。2.考核程序:参加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如实填写《***科研工作量考核表》,考核表由各二级院、部、处室汇总报送科技处审核,考核结果汇总表经院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学院校园网在全院公开。3.考虑到科研工作的年度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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