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
六墩学校 尹鹏飞
《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修订涉及的内容主要有:课程性质、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的总目标与分目标、四个学习领域的课程内容、教学建议、评价建议、教材编写建议、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等方面。但总方针与主要内容没有大的变化,比较旧版实验稿,方向更明确,文本更精练,内容更具体,表述更理性。修订体现了美术教育专家学者在美术新课程实施若干年后,对课程标准的重新梳理,并在反思的基础上明确了发展方向。下面就修订内容作具体解读:
一、明确美术课程性质,突出学科特点
关于课程性质的表述,2011版新“课标”与“课标”实验稿相比,其中最大的变化是:“课标”实验稿将美术课程定义为具有“人文性质”,而2011年版新“课标”却开宗名义道:“美术课程是以对视觉形象的感知、理解和创造为特征。”于此,美术课程的“视觉性”因素愈发凸显,这也进一步强化学校美术教学的一个根本特点,即“直观形象性”。美术教育作为一门视觉艺术学科,“形象性”是美术的基本特征,其教学有赖于向学生呈现可供直观认识的视觉造型形象。给学生一种强烈的直观视觉感受,进而提升其内在的审美经验或激发其动手操作的学习欲望。此外,美术教学中“对视觉形象的感知、理解和创造”也符合儿童视觉思维占优势的学习特点,它是美术课程教学的基本立足点。
同时新“课标”中增加美术课程四个特性的表述:“凸显视觉性”、“具有实践性”、“追求人文性”、“强调愉悦性”。美术课程的“视觉性”特征作为首要特征,是首次在课标中明确提出。愉悦性的提法
也是本次修订新增的内容。这些不仅凸显美术学科的价值,而且有效地包容了美术课程人文性和工具性两方面的特性。需要说明的是,美术作为人文学科的核心之一,凝聚着浓郁的人文精神。它不仅是历史的印记,记录了人类特殊的存在与生活方式,也诠释了人的情感、意志、道德等精神内涵。据此,美术教育不是单纯的技术教育,它需要孕育于丰富的人文背景之中,以使学生共享人类社会的文化资源并积极参与文化传承。有鉴于此,“人文性”依然是美术课程所要追求的重要特征。
新“课标”指出了美术课程所要具备的四大理念——面向全体学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关注文化与生活,以及注重创新精神。其中,“面向全体学生”乃是新版“课标”理念中最为突出和重点强调的一条。这是由基础教育的本质所决定的。它表明,学校美术教育是一种面向大众的国民文化教育,而非专业的技术教育。 二、搭建清晰的课程目标框架
新“课标”明确了美术课程的目标框架:总目标、分领域目标的框架结构。并旗帜鲜明地指出了美术课程所应具有的三个维度:“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并将其纳入课程总目标的基本陈述之中。这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美术教育不局限于单纯地传授美术知识与技能,同时还要使学生学会学习,并学有所成、学有所趣,进而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正确的价值选择和情感态度取向。由此观之,“三个维度”的提出,涉及教学观念的深层次转型,是美术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所需要把握的一个基本原则。
在课程总目标的叙述中,新“课标”在措辞上有一些细微的变化。
例一:“运用各种工具、媒材进行创作”不同于“课标”实验稿中“尝试各种工具、材料和制作过程”。这强调了对学生“创作意识”的培养,而非仅仅局限于普通的“制作”。
例二:强调多种“媒材”而非“材料”。此微观变化说明,教师在展开美术造型活动教学时,不仅要使学生熟悉不同的美术创作材料,还需要从“媒介”的角度进行教学思考(如图形表现、视频处理、多种材料的复合与转换等)。这更多是为了培养学生在造型活动中体验视觉传达与表现的过程,而不仅仅是局限于“描绘”与“塑造”的过程。
例三:“美化环境与生活”变为“改善环境与生活”,强调了设计的功能意识,而非单纯的审美装饰的需要。
例四:“了解美术对文化生活和社会发展的独特作用”是新增内容,指出学校美术教育需要强调“美术的功能和作用”,进而增添学生美术学习的动力因素。
新“课标”还分别对四大学习领域所应具有的分目标给出了详尽说明。
“造型·表现”学习领域突出学生学习活动的方式与方法,淡化过于强调学科特色的倾向。变化主要有两点:第一,增加了对造型要素进行主动“观察”的要求,而不仅仅停留于“认识和理解”;学生可以通过对自然物象的观察发掘其中的形式美感,如下雨的雨滴、叶脉的纹理、建筑物中优美的曲线等。第二,“敢于创新与表现”是2011年版“课标”新增的一个内容。这表明,学生的造型活动不只是一种基于材料的制作过程,学生还应需要努力追求“不同”,并能够借此来传达观念、情感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