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价格控制办法
受控状态 制度名称 采购价格控制办法 编 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加强物资采购价格管理,控制物资采购价格,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采购部及各项物资采购价格的控制和管理。 第3条 管理职责 1.采购经理负责采购物资的价格控制管理,监督、检查各项物资采购价格的控制情况。 2.采购价格主管负责采购价格的控制工作。 3.采购专员负责采购物资的询议价工作。 第4条 采购价格控制的基本原则 物资采购价格控制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2.货比三家,比质比价。 3.采购物资的价格要按照“申报、核价、批准、执行、反馈”的程序进行。 4.采购价格的审批要实行“分权制”的原则。 第5条 采购价格的控制阶段 采购价格主管在采购申报、采购审批、询价、议价等阶段对采购物资价格进行控制。 第2章 采购审批价格控制 第6条 价格申报 采购专员根据采购计划、按价格采购原则进行询价后,提出建议价格,填写采购价格审批表,报采购价格主管。 第7条 核价 采购价格主管接到采购价格审批表后,要通过电话、计算机网络等渠道查询、核实采购部采购专员建议的采购价格是否合理,并将核价的情况记录备案。 编修部门 第8条 采购审批 采购价格主管将核实的价格填列在物资采购价格审批单上,并在不高于采购价格主管核定的采购价格的前提下,按照下表所示的标准请领导审批。 采购审批权限 采购总价款 10万元以下 在10万~50万元 在50万元以上 第9条 大宗合同物资采购的审批 1. 凡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非常年采购业务,为大宗合同采购。 2. 对于大宗物资采购的价格,先由采购价格主管按程序核定价格后,报总经理组织人员集体开会审核批准。 第10条 供应商数量确定 采购价格主管需核实供应商个数,除属独家经营的情况外,应执行以下标准;核实应有文字记录备查。 1. 采购总价款在3万~10万元的业务,核实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 2. 采购总价款在5万~10万元的业务,核实的供应商不少于四家。 3. 采购总价款在10万元以上的业务,核实的供应商在五家以上。 第3章 询议价采购价格控制 第11条 询价阶段的价格控制 采购专员需遵循询议价阶段采购价格的控制要点,进行采购价格控制,具体的控制要点如下所示。 1. 至少选择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询价的供应商应属合格供应商或经特批的供应商。 2. 选择询价或采购的对象时,应依照直接生产厂商、代理商、经销商的顺序选择。 第12条 议价阶段的价格控制 1. 询价后,应先确认各家报价方式、产品规格、采购条件等是否一致,然后方可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交互议价。 2. 议价时,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3. 议价后,根据议价过程及结果填写物资采购价格申报单,详细写明申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供货单位、联系电话、传真号以及货比三家的情况。 审批权限 采购经理审批 采购总监审批 总经理审批 4. 存在以下状况时,采购专员应加强与供应商议价,加强对议价优势的掌握。 市场价格下跌或有下跌趋势时 采购频率明显增加时 1 7 6 需加强议价的情况 其他有利条件时 2 公司策略需要降低采购成本时 本次采购数量大于前次时 3 4 5 本次报价偏高时 有同样品质、服务之供应商提供更低价格时 需加强议价的情况 第13条 谈判价格的审批 采购专员将谈判结果报采购价格主管审核后,报相关权限领导审批,并根据最终确定的采购价格填写物资采购价格反馈表,报采购价格主管备案。签约后,采购合同也要报采购价格主管备案。 第4章 附则 第14条 本办法由采购部制定,其修改权、解释权归采购部所有。 第15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修 订 记 录 修订标记 修订处数 修订日期 修订执行人 审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