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广东省基本药物药品经营企业配送服务能力评审标准
基本指标(共80分) 序号 评分项目 项目系数 分值 评价依据 通过采购系统统计已确认订单金额。500(含500)万以下得分未参加阳光采购的为0; 医疗机构(包括个500-2000(含2000)万得体诊所、卫生室、分为3; 民营医疗机构及零2000万-8000 (含8000) 售药店)的配送金万得分为6; 额(含中药材及中8000万-1 亿(含1亿)得药饮片),根据药品分为8; 经营企业配送情况1-2亿(含2亿)得分为10; 申报表进行统计2-3亿(含3亿)得分为12; (统计时间:20093亿以上得分为14分。 年1月1日~2010 年5月31日)。发票汇总表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通过采购系统以地级市为单位统计,25个以下的得分为0分 在该地市发生过实26-50个得分为2; 际配送的品种数51-100个得分为3; 量。未参加阳光采101-200个得分为4; 购的医疗机构(包201-300个得分为5; 括个体诊所、卫生301-400个得分为6; 室、民营医疗机构)401-500个得分为7; 的配送品种数量501-700个得分为9; (含中药材及中药701-1000个得分为10; 饮片),根据药品经1001-1200个得分为12; 营企业配送情况申1201个以上得分为13分。 报表进行统计(统配送50(含50)个以上中计时间:2009年1药材及中药饮片的(按通月1日~12月31用名计)可另加2分。 日)。 10%(含10%)以下的得0分; 10%-20%(含20%)的得1分; 通过采购系统以地级市为单位统计,发生过实际配送的医疗机构数量占该1 药品配送总金额(以地级市为单位) 14 2 配送品种数量(以地级市为单位) 15 3 配送覆盖医疗机构范围(以地级市为单位) 18 20%-30%(含30%)的得3分;30%-40%(含40%)的得6分; 40%-50%(含50%)的得7分; 50%-60%(含60%)的得10分; 60%-70%(含70%)的得11分; 70%-80%(含80%)的得12分; 80%以上的得13分。 未参加阳光采购的其他医疗机构(包括个体诊所、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得分另计,从30家起加1分,每增加30家的多加1分,最多加5分。 500平米及以下得分为0; 500-1000(含1000)平米得分为2; 1000-3000(含3000)平米得分为4; 3000-4000(含4000)平米得分为5; 4000-5000(含5000)平米得分为6; 5000-6000(含6000)平米得分为7; 7000-8000(含8000)平米得分为8; 8000-1万(含1万)平米得分为10; 1万-1万5(含1万5)平米得分为12; 1万5平米以上得分为13分。 获得广东省药监局认可的第三方物流资质另加2分。 1辆以下为0分; 2-4辆为2分; 5-8辆为4分; 地所有参与网上采购和纳入基本药物试点的医疗机构数比例。未参加阳光采购的医疗机构(包括个体诊所、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的数量,根据药品经营企业配送情况申报表进行统计。统计时间: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对于以集团总公司完全出资在各地市设立子公司的,集团总公司与分子公司医疗机构数不可重复计算。 仓储面积 4 15 以GSP证申报材料为准。外包配送的需提供合同及仓库出租方的第三方物流资质证明。租赁第三方物流仓库的按该项得分80%计算。 5 车辆数量 10 需提供2010年5月31日前注册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且9-12辆为6分; 13-15辆为8分; 16辆以上为10分。 能够开放通用端口公开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已实现药品质量安全追踪和批号、效期、召回等信息与采购平台对接的,按采购平台上报比率乘以总分计算得分,总分为8分; 行驶证持有人应与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一致。 提供自述材料,并在2010年网上采购系统上完成信息上报端口对接。(2010年5月1日起计算) 6 信息化配套水平 8 附加指标(共20分) 80%(含80%)及以下的得0分; 80%-90%(含90%)的得2分; 90%-95%(含95%)的得3分; 95%以上的得4分。 25万含25万)以下得分:0. 25万-50万(含50万)得分:1. 50万-100万(含100万)以下得分:2. 100万-200万(含200万)得分:3 200万-500万(含500万)得分:4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得分:5 1000万-1500万(含1500万)得分:7 1500万-2000万(含2000万)得分:9 2000万以上10分。 通过采购系统统计2009年订单确认率(统计时间: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 7 网上采购系统确认率 4 8 纳税金额 10 2009年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9 冷链管理 3 冷库体积在20立方米以上为1分;冷库体积在100以GSP证申报材立方米以上为2分;凡有冷料为准。 藏车的在原基础上加1分。 1-2名得分为1; 3-6名得分为2; 提供执业药师(主管药师)证及员工10 执业药师数量 3 7名以及上得分为3。 涉及配送质量问题方面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违反阳光采购有关规定的(包括不按合同执行、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不及时缴交相关费用等),扣8分。最多扣8分。 社保材料 11 不良记录 倒扣 涉及配送质量问题方面的,以省、市两级药监部门相关数据为准。
附件二: 配送情况申报表 表一:
药品配送总金额 医疗机构(包括个体诊所、卫序号 发票号 发票金额 生室、民营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 日期 合计药品配送总金额: 元 备注:①所填报的数据须为未参加阳光采购的医疗机构数据(即非采购系统网上采购数据),如与网上采购重叠,数据作废; ②日期填报范围为2009年1月1日-2010年5月31日。 ③表格数据不得手写。 审核人:(签名) 审核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