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供用电管理办法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8、停电时,停送电负责人要持“停电停风报告”或“停电报告”到停电地点,配电工或专职电工审核无误后,按要求执行。

9、检修完毕,停送电负责人要在现场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告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准备送电。送电时,停电单位的停送电负责人要持“停电停风报告”或“停电报告”并确认无误后,按操作规程送电,其它方式的联系拒不接受。

六、 当需要有计划大面积停电时,机电部要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召开协调会,制定相应办法,停电单位方可办理手续。

第四章 节电管理

一、地面单位的电力指标要分解到每个月,井下单位的电力指标要根据每月实际生产任务及定额进行分解,月底按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严格执行超一扣一的原则,做到节约用电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各单位应加强本单位的节电管理工作,对每月的电力节超情况认真分析,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节电措施并实施。

三、确属客观原因造成的超支,应履行调整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调整考核指标和考核依据。

四、全矿各生产单位,除按照本单位节电计划认真实施外,要在提高设备运转效率上总结各环节规律,在完成同等工作量下减少开机率,提高运行效率,避免空开机现象。

五、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室外照明的开启时间、方式的管理,避免长明灯现象。

六、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更改和延长线路,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6

七、严禁使用大灯泡照明,更不允许使用大灯泡取暖。

八、要认真做到“四不开灯”:天不黑不开灯、人不在不开灯、睡觉不开灯、天亮不开灯,消灭常明灯。白天职工宿舍、门口路灯按时关灯,早7:00-下午18:00严禁灯亮;

九、各单位应加强节电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节约意识,从岗位做起,从各个环节做起,降低电力消耗。

第五章 用电审批

一、井下部分

1、 井下新增工作面和其它10KV设备,机电部要绘制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工作面要有本单位技术员绘制的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并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需接火时由安装单位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用电申请一式二份,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一份由机电部留存。

2、井下低压(1140V以下)增减负荷,由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单,经机电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地面部分

1、地面单位内部新增负荷在20KW以上时,必须到机电部办理用电申请;负荷在20KW以下时,所用电源在本部门内部时,由本部门机电负责人审批;所用电源不在本部门管理时,要到机电部办理用电申请,由机电部核定接火地点,电源管理单位接火。

2、职工宿舍严禁擅自增加负荷,因私自接线搭火引起电气事故由其单位负责。机电部牵头组织企考部、保卫部、办公室等部门对各单位及职工宿舍用电线路每季度巡检不少于两次,发现使用电炉及大功率电器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

3、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炉、电暖器、电热水器(1KW以上)等电器时,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到保卫部、机电部办理使用申请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工程施工用电,施工单位要到机电部办理用电手续,机电部要核定接火地点,负荷接线由电源管理单位负责,并加装电度表进行计量,电度表由施工单位提供。

5、所有向矿外转供电必须经机电副矿长批准,机电部办理供用电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私自向外转供电。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一、机电部每月对全矿各单位供用电管理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严格按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二、各单位出现有违《供用电管理办法》的事件时,严格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无申请计划随意增减电力负荷,每次对责任单位机电负责人罚款100元。

(2)不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各级保护进行整定计算,扣责任者50元/次,对私自更改各级保护整定值,扣责任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次,连带单位负责人50元/次。

(3)对电气试验查处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弄虚作假者,每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每一处保护失灵者,对责任人罚款50元/处,甩掉各种电气保护,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处。

(4)不按《停送电管理制度》操作,未造成事故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造成事故的,由安监部、机电部进行分析处理并根据事故情节,每次扣

8

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200元。

(5)发生电气设备越级跳闸事故,低压部分扣责任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高压部分扣责任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越级跳闸至地面变电所扣责任单位机电负责人200元。

(6)无申请使用电炉、电暖器、电热水器扣当事人500元/台/次,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次。

(7)用电计量表不合格(计量不准或未经机电部校验或使用过期校验的计量器具),每块扣责任者50元。

(8)发现偷电,每次扣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当事人500元。 (9)电力线路、电气设备超负荷使用,未到机电部填写负荷审批表的对单位机电责任人罚款100元。

(10)使用不合格绝缘用具,每次扣责任单位50元,每次扣责任者100元。

(11)对违规开长明灯及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浪费现象,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次;办公场电器空开,一台50元;对空开设备的单位,每次扣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

(12)事故原因未查清、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每次扣责任人200元。

(13)供电设备无标志牌、标志牌不清,电力电缆无指向牌、指向牌标识不清或错误,每处扣责任人50元。 附 则

一、本办法的解释权由机电部代矿解释。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9

供用电管理办法

8、停电时,停送电负责人要持“停电停风报告”或“停电报告”到停电地点,配电工或专职电工审核无误后,按要求执行。9、检修完毕,停送电负责人要在现场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告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准备送电。送电时,停电单位的停送电负责人要持“停电停风报告”或“停电报告”并确认无误后,按操作规程送电,其它方式的联系拒不接受。六、当需要有计划大面积停电时,机电部要及时组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32jg24wxoq3y3j84vsq02xzhu2kzn0009sh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