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社会团体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社会团体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吉民发[2007]15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07.03.15 【实施日期】2007.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社会团体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

(吉民发〔2007〕15号)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各省本级社会团体:

针对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过多过滥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重干扰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问题,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吉林省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8号),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社团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 》(民函〔2007〕1号)。为了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和民政部文件精神,做好社会团体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清理范围 1 / 4

这次清理社会团体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深入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对社团组织(含中介组织)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有效遏制评标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现象,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基层、企业与群众负担。要做到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凡可以撤销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凡可以合并的项目,要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要说明具体理由。对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乱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 二、工作步骤

清理工作从2007年2月份开始,至2007年6月底完成。清理工作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五步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2月底前)。

2.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3月20日前)。各部门、各社会团体要根据清理工作要求,对本部门、本社团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列出具体项目,认真填报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和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对主办、合办、承办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分别提出保留、合并或撤销的意见,并提供相关文件依据,说明理由。凡这次清理工程中,未填报或未经批准保留的省级以下设定项目,一律视为撤销项目。

3.审核公示阶段(2007年4月20日前)。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对各部门、各社团上报的自查登记表和自查统计表逐项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同意保留的项目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4.建章立制阶段(2007年5月)。各部门、各社团要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结合实 2 / 4

际制定或完善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管理制度,报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省民间组织

管理局在总结各部门、各社团经验基础上,研究汇总制定全省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长效机制。

5.验收总结阶段(2007年6月底前)。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拟对各部门、各社团组织开展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清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三、清理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几年,一些部门和社团组织热衷于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突出表现为:有的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的利用展销、评优活动,收取名目繁多的摊位费、服务费、广告费等,直接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或变相摊派;有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切实际,表彰项目随意设置,华而不实,奖励面过宽,成为部分干部谋取政绩的“形象工程”等。过多过滥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干扰了政府部门正常工作秩序,严重影响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加重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清理。各部门、各社团组织要深刻认识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结合实际,扎实做好清理工作。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为把清理工作切实抓出实效,各部门、各社团组织要把清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要精心组织,突出重点,认真清理。按要求认真填写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自查登记表,自查统计表。对主办、合办和承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逐项提出撤销、合并或规范的意见及依据,通过这次清理切实把过多过滥的评比表彰活动压下去,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今年,清理工作要和社团年检工作结合起来,对部门不重视清理工作或继续乱评比达标、乱表彰的,要在年检工作中通报批评。

(三)严肃纪律,规范管理。今后,省本级社会团体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包括展 3 / 4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社会团体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社会团体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吉民发[2007]15号【发布部门】吉林省民政厅【发布日期】2007.03.15【实施日期】2007.03.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32i5k9ws9o6cyp27lz4y3h0qq02udc01bwe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