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好,您咨询海绵城市评价指标细项的有关材料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为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落实重点建设任务,按照科学性、典型性及体现地方特色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海口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依据《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中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参考相关规划成果,确定了海口市海绵城市建设的五项分项目标及22项指标,五项分项目标具体表述为:水生态全面恢复、水环境显著改善、水资源适度利用、水安全充分保障、制度建设完备,具体指标如下表。
表3-1海口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目标
目 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30年 备注
水生态 1 2
3
4 5 6
水环境 7
8
9
水资源 10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海绵城市达标面积比
例
内河水系生态岸线比例
绿地率 地下水位
城市热岛效应 水环境质量
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年径流污染总量控制率)
合流管网年溢流次数 污水再生利用率 ≥70%
≥70% ≥20%
≥80% ≥40% ≥50% 41% 45% 地下水水位下降趋势得到明显遏制,平均降幅低于历史同期
热岛强度得到缓解。 优于IV类达到Ⅲ标准 类标准 ≥50% ≥60% ≤12次 ≥20%
≥3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
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要求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
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要求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标;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标。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要
求: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市河湖水系岸线、加装盖板的天然河渠等进行生态修复,达到蓝线控制要求,恢复其生态功能。
参考《海口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要求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
标》。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
标》。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要
求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20%,《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要求再生水利用率≥
目 标 水资源
序号 指标
11 雨水资源利用
率 12
供水管网漏损率
2020年 ≥0.5%
2030年 备注
≥1.5% 《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重视雨
水收集利用,有逐步推广雨水利用工程与项目的政策、计划并实施。
≤8%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国家
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供水管网漏损率不高于1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17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
100%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10%
水安全 13
集中式饮用水
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4 15 龙头水质达标≥99% 100% 率
排水设计标准 管线设计重现期3-5年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版,参考《海口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版。参考《海口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16
内涝防治标准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50
年 规划建设管控制度 蓝线、绿线划定与保护 技术规范与标准建设 投融资机制建设 绩效考核与奖励机制 产业化
出台 出台 出台 出台 出台 出台
制度建设
17 18 19 20 21 22
2、由于海绵城市规划尚未得到政府批准,目前不宜向您提供规划文本。
感谢您对海口规划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海口市规划局 2017年9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