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有效预防及处置突发性危及档案安全和严重干扰档案工作秩序的事件,最大限度减轻对档案的损害,确保档案资源安全,保证档案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条 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7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9号令)、《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档函〔2008〕207号)。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危及档案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第四条 工作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责任、及时反映、果断决策、合作互助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公司档案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服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有关部门积极响应,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 工作目标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现场情况,按照指示启动本预案。根据突发事件的破坏程度对应等级做出响应,结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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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有效措施,抢救、转移和妥善安置受损档案,最大限度地减轻对档案的损害,将突发事件对档案的影响降至最低。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即为档案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档案部门主管领导) 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组 员:(各部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工作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办公室主任)
组 员:(档案、安全等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和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二)负责做出决策,布置处置措施,派员现场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分工与合作;
(三)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等工作。 第八条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相关部门的日常检查维护;
(二)负责制定和完善档案工作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三)督促检查应急预案的实行情况;
(四)负责在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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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现场秩序;
(五)负责在专业救灾队伍到达前组织人员进行撤离,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自救;
(六)负责组织力量对事故造成的受损档案进行抢救,并做好已疏散和抢救档案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预防和预警机制
第九条 应急准备
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档案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档案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器材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第十条 预防预警措施
(一)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把确保人员及档案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及应急装备、培训、预案演练等工作,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二)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处置区域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处置区域每天检查,确保库区防火、防盗等设备设施完好;监督相关部门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应立即向综合办公室主任报告。
(四)综合办公室主任接到有关报告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并向领导小组汇报,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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