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完善公司薪酬管理的福利体系,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提升企业凝聚力,表达公司对员工的一种关心和爱护,满足员工在不同方面的需求,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氛围,提高员工的归属感,使员工能够愉快地工作和生活,保障员工利益,减少员工的后顾之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原则
本管理制度执行岗位匹配、绩效挂钩与灵活变更原则。 第三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术语和定义
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企业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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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管理组织
综合办公室负责企业福利管理的整体组织工作,负责所有员工物资类福利的申报、采购、保管及发放;负责福利管理制度、方案、工具等资料的制定、修改和解释。
财务部依据综合办公室确认的标准发放货币类福利。 总经理负责福利管理制度中员工福利方案的审批。
第二章 福利管理
第六条 公司福利体系
公司福利体系包括法定福利、统一福利、专项福利及非经济型福利。
第七条 法定福利
法定福利包括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五险一金);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
一、社会保险福利及公积金
员工入职时,公司按规定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费金额由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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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并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金额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法定假期
公司员工可享受以下带薪休假福利:
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节假日;婚丧假;(陪)产假与工伤假。
具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带薪年休假福利
员工在公司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度内未至年末而离职的,带薪年假按照(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员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 统一福利
一、餐费补贴
1.公司为每位员工按照10元/人·工作日的标准发放餐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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