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空抛物责任如何划分
1、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如果能确定具体的抛物人,由抛物人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不能查明抛物人,除了能够提出反证的,则楼上所有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需要共同承担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在现代社会,一方面,高楼大厦林立,高空抛物的事情越来越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是越来越大;
另一方面,人们都住在商品房内,相互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所谓“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对于他人高空抛物,有些人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而法律作出找不到加害者时由整栋楼的业主负连带责任的规定,可以促使人们“多管闲事”,及时制止他人高空抛物,因为他人抛物自己也可能担责。同时,即使发生了高空抛物伤人的行为,也有利于及时发现加害者。
二、高空抛物物业有责任吗
高空抛物,物业公司是有责任的,因为没有尽到管理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高空抛物可以免责吗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首先,适用该条的前提是无法确定高空抛坠物的侵权行为人,如能够确定侵权人的,则由具体的侵权人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其次,在建筑物使用人的理解上,应当包含所有权人、占有人、管理人、承租人、借用人等。再次,该条还规定了住户的免责条件,即住户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的,可以免责,例如:
1、证明发生损害时,自己不在建筑物中;
2、证明高空抛物或坠落物并非自己所有;
3、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在客观上不可能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
最后,该条规定的建筑物使用人责任并非基于过错的赔偿责任,而是基于保护弱者补偿责任,具体适用时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平均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