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宣传日活动方案
一、 宣传日活动的主题
根据《药品管理法》、《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赋予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确定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关爱生活,关爱健康一一拒绝虚 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二、 宣传日活动的意义
举办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日活动,一是通过向公众宣传识别真 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方法,增强公众对违法虚假广告的识别能力, 正确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不受虚假广告的误导 二
是能够发挥社会对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的监督力量,使违法虚假发 布的广告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理;三是以新闻媒体报道宣传日活动和宣传药品、医疗 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为契机,引导新闻媒体规范其广告发布行为, 讲诚信、树正气,不再给违法虚假广告提供发布的载体。
三、 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 宣传日活动的开展范围。
2020年10月15日,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同时开展“关爱生活,关爱健康一一 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日活动。
各市在城区内至少设立两个宣传点,散发宣传单页,咨询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 问题;县至少设立一个宣传点。各地应当将宣传海报分发到当地的主要药店和医疗 机构,充分利用药店和医疗机构直接面对消费者和分布广泛的特点,将宣传日活动 引向深入、扩大的成效。
所有会场都必须统一标识“关爱生活,关爱健康一一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广告”活动主题语,并设立必要的宣传展板。
(二) 宣传日活动的组织安排。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主管局长负责,药品市场监督处、食品安全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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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的组织机构,负责全省广告宣传日活动的统筹安排、宣传材料印发、新闻宣 传等具体实施工作,省局将尽快将宣传单页和宣传海报分发给各市局
;各级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由一名局领导负责,设立组织机构做好宣传日活动的贯彻实施 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将参加省会城市所在地的宣传活动,并 向公众进行宣传。长沙、湘潭应邀请相关新闻单位参加。
(三)宣传日活动的日程安排。
10月15日上午10时,宣传日活动在县级以上城市同时开始, 向公众散发宣传 单页,解答公众的咨询,活动至下午三点左右结束。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应当在宣传日活动开始之前将宣传海报分发给当地的主要药店和医疗机构,以保 证宣传日活动的当天,在主要药店和医疗机构的醒目位置张贴了宣传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