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5年西方哲学史真题解析
一、名词解释(5×8=40):
1.德行即知识(参见2015年高分讲义第三章历年真题,2003年真题)。 2.流溢说(参见2014年真题)。
3.波菲利问题(参见2015年高分讲义第三章历年真题,2002年真题)。
4.能动的自然与被动的自然(参见2015年高分讲义第十一章“考点预测”之论述题)。 5.上帝是人的本质(参见《西方哲学史》费尔巴哈章节)。 二、简单题(25×2=50)。
1.柏拉图的分有说的困境(参见2015年模拟试卷3之论述题《试论《巴门尼德篇》中对于“分有说”批判》)。
2.贝克莱的物质观(参见2015年高分讲义第十五章历年真题——2001、2006年真题《贝克莱为什么说“物质或有形实体是矛盾概念”?》()。 三、论述题(30×2=60)。
1.笛卡尔的“我思”与亚里士多德的灵魂观的比较(参考2015年高分讲义第五章与第十三章)。
2.康德的一段论述材料,进行分析。——其内容是通过对“自在之物”<物自体>、“时间”和“空间”等范畴的论述,表明他先验唯心主义的立场。这个立场不同于以莱布尼茨为代表的先验实在论,也不同于以贝克莱为代表的唯心主义经验论。(参见2015年高分讲义第十七章历年真题——2004、2009年真题)
【真题解析】
一、名词解释。
1.德性即知识。
【参考答案】苏格拉底将“认识你自己”作为自己的哲学原则。他认为,哲学的真正对象不是自然而是人自己,即认识人自身中的善。以此,他要求人们首先研究人自身,通过审视人自身的心灵的途径研究自然。他认为人的心灵内部已经包含着一些与世界本原相符合的原则,主张首先在心灵中寻找这些内在原则,然后再依照这些原则规定外部世界。而对苏格拉底而言,认识人自己就是认识心灵的内在原则,亦即认识德性。
所谓“德性”是指过好生活或作善事的艺术,是一切技艺中最高尚的技艺。他认为这是一种每个人都能够学会、或可以确定地知道的原则。在此意义上,他把德性等同于知识。他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如果一个人自称知道一件事是善的,但又不去实现这件事,这恰恰说明,他实际上并未真正知道这件事的好处(善),他并没有关于这件事的知识。相反,一个人知道什么是善,必然会行善,知道善而不实行善是自相矛盾的,因而是不可能的。苏格拉底提出“德性就是知识”的主要目的,在于强调知行合一,真善一体的道理。可以说,苏格拉底的道德实践就是对“德性就是知识”的最好注释。
2.流溢说。
【参考答案】古希腊新柏拉图主义学说。普罗提诺把“太一”生成其他本体的过程叫做“流溢”。“流溢”并不是主动的创造,创造是一种外求的活动,但“太一”却是完满自足的,“因为它既不追求任何东西,也不具有任何东西,更不需要任何东西,它是流溢的,流溢出来的东西便生成其他本体。”或毋宁说,流溢是善(“太一”)的自然流淌,普罗提诺说,物满自溢,这个道理甚至连无生命的事物也要遵从。另外,流溢是无损于自身的生成,正如太阳放射出光芒无损于自身的光辉一样。“太一”通过“流溢”生成“理智”和“灵魂”,这样便产生了普罗提诺的三大本体。这种流溢说影响了某些基督教神学家和泛神论者,在印度哲
学中也有类似的学说出现。
3.波菲利问题。
【参考答案】共相性质的问题是12世纪的经院学者激烈争论的焦点。公元3世纪的柏拉图主义者波菲利在《亚里士多德范畴篇注释》中提出了关于共相性质的三个问题,它们是:“①共相是否独立存在,或者仅仅存在于理智之中?②如果它们是独立存在,它们究竟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③如果它们是无形的,它们究竟与感性事物相分离,还是存在于感性事物之中,并与之一致?”波菲利问题经由波埃修引进经院哲学,成为12世纪经院哲学争论的焦点。
4.能生的自然与被生的自然。 【参考答案】“能生的自然”指上帝作为被创造事物的本原。上帝与被创造事物的关系是无限的、永恒的存在对有限的暂时事物之间的关系,上帝、无限者为能生的自然,被创造物和有限事物为派生的自然。据传第一个在这个意义上使用“能生的自然”一词的,是阿威罗伊,但他没有使用“能生的自然”这个词。第一次把这两个词组联系起来使用,把能生的自然理解为创造的原则或上帝,而把派生的自然理解为上帝的创造活动的结果的是法国博韦的万桑。后为布鲁诺转用,并赋予新意。布鲁诺把产生者的宇宙叫做能生的自然,把被产生的宇宙叫做派生的自然。以后斯宾诺莎的哲学也采用这个概念来说明宇宙的运动变化与发展。认为神即自然界,即万物的本质;并把永恒的无限的本质与暂时的存在物,或永恒的本质和由这个本质的必然性所产生的万物区别开来,前者为能生的自然,后者为派生的自然。
“派生的自然”指作为本原的上帝所创造的事物。布鲁诺用以指由物质自身的运动、变化、发展产生的世界是充满各种事物的世界。根据他的“万物有灵论”或“生机论”,物质世界的运动、变化与发展并不借助于外力,而是物质自身的内出产生的,物质自身产生万物,派生的自然即指这种自身动力所产生的世界。从其能动的世界来说则称为能动的自然。能生的自然与派生的自然是辩证的统一。斯宾诺莎哲学也以同样意义使用这个概念。认为由自然界(神)的自因而产生运动,这种自然界的运动、变化与发展表现为现象世界,从自然界的现象世界来看就是派生的世界。从自然界能动状态看则是能生的自然。能生的自然与派生的自然是辩证地统一的。
5.上帝是人的本质(参见《西方哲学史》费尔巴哈章节)。
【参考答案】德国费尔巴哈用语。指对象与人的本质力量之间内在联系的一种方式,即人的内在本质在外在对象上的实现出来。在《基督教的本质》一书中提出。认为宗教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上帝就是人在幻想中把自己的本质构造为一个外在对象的结果。提出人的本质的一般的(非宗教的)对象化应该是人的理性本质(想象、表象、见解、意志和心等)与人的感性本质(欲望、爱、情感等)通过外在对象实现出来。对象不论性质如何,与人的关系和距离如何,只要成为人的理性或感性的对象,就能反映或表现人的本质。由此费尔巴哈把对象化的思想同审美联系起来,认为人是无限的、自由的,他的对象所显示的性质也是无限的、自由的,当他在对象上直观到自己的这些本质时,便会产生激动和愉悦。由此提出“音乐是感情的独白”,认为人们在音乐中听到的是自己的心声。 二、简单题。
1.柏拉图的分有说的困境。
【参考答案】柏拉图在《巴门尼德篇》中,借老年巴门尼德和少年苏格拉底的对话,揭示了自己“分有”说面临的困难(少年苏格拉底距巴门尼德之后还有约半个世纪的时间,两者的对话当然不是历史事实)。这场对话是柏拉图依据爱利亚派和理念论的分歧而建构出来的。他与爱利亚派分歧的焦点并不是理念型相是否存在,而是理念型相是否被可感个体所分有?爱利亚派否认理智对象的可分性,否认个别的、运动的事物存在;柏拉图承认这些事物对理念的分有,因此承认它们一定程度的存在(巴门尼德把“少年苏格拉底”的学说归结为
“把型相与分有它们的事物分离开来”,因此巴门尼德攻击的矛头指向“分有”说)。
①首先,“分有”以可感个体与理念型相的对应为前提,我们应能从可感个体推知相应的型相的存在。苏格拉底坚信伦理型相,如正当、善、高尚型相的存在,但对物理型相,如人、水、火的型相的存在有所怀疑,最后不得不否认卑贱物,如头发、污秽物有相应的型相。“分有”说的适用范围并不是全部可感事物,最确定的适用对象只是伦理行为。
②更重要的是,众多个体不可能分有一个型相。“分有”或者是对型相的全部的占有,或者是对型相一部分的占有,犹如一块帆布或者盖在一个人身上,或者盖在许多人身上,每个分占一块。但是,分有不等于占有:如果一类事物的每一个都占有型相的全部,那么这个型相将同时分布在不同的事物之中,全部不可能同时分布在不同的部分之中,正如一块帆布不可能同时全部地盖在不同人身上。如果每一个个体只是占有它们型相的一部分,那么个体将不具有型相的规定性,因为一个性质在被分割之后不再保持原来的性质。总之,不论把个体分有型相的方式理解为分有型相全部,抑或把分有理解为分有型相部分,都不能解释分有物何以与被分有的型相相似。在这里,巴门尼德通过混淆抽象和具体,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将“理念”当作是具体事物,否定了“分有”说。在柏拉图那里,分有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而巴门尼德将其解释为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因此,分有说就难以成立了。
③型相是心灵内的概念指示的外部对象,这是柏拉图“分离学说”的一个基本观点。他借巴门尼德之口,再次重申:“思想必然是对于某物的思想”,概念只是关于型相的概念。假如型相只是概念,就是说,仅仅存在于思想之中,那么“分有”说也失去了基础;因为,如果型相只是思想属性,那么分有它的事物也有思想属性,“你必然要么说每一事物都由思想构成,因而都在思想;或者说它们是不再进行思想的思想”。这些说法都不合理,前者不符合事实,后者不符合逻辑。因为如果“理念”是思想,那么我们对“理念”的认识就不能具有知识的必然性和客观性。
④第四个问题是,假设型相使分有物相似,那么,它本身必然与每一个分有物相似。譬如,若B与C通过A而相似,那么惟一的可能性是B与A相似,C与A相似。然而,这种“分有”关系只能解释分有物之间的相似,却不能解释分有物与被分有的型相之间的相似。在上例中,为了说明B或C与A相似,又要设立一个使它们相似的型相A1,它们因分有A1而彼此相似;为了说明B或C和A与A1相似,又要设定另一个被分有的型相A2,依此类推,陷入无穷倒退,永远不能说明事物之间的相似何以可能。这一诘难的意义在于指出“分有”不表示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如果型相是介于两个个体之间的第三个个体,那么在解释型相的中介联系作用时,又需在型相和任何一个个体之间插入新的第三者作为中介。亚里士多德把“分有”的无穷倒退称作“第三者”问题,即:如果需要第三者来说明两个事物的关系,那么需要设立无限多的第三者。现代哲学家称之为“外在关系说”,即:如果两事物之间的关系是外在于它们的独立存在,那么需要设立无限多的外在关系。
⑤最后,可把“分有”理解为“摹仿”。“摹仿”说强调的不是上面遭诘难的型相与个体之间的相似性,而是认识与认识对象之间的相似。“老巴门尼德”把认知者与认识对象的关系比作主人和奴隶的关系。知识犹如理念世界的主奴关系,意见犹如可感世界的主奴关系。他接着反诘道,正如理念世界的“主人”不能驾驭可感世界的任何一个奴隶一样,理念型相也不可能把握可感事物;正如可感世界的任何一个主人不能控制理念世界的“奴隶”一样,可感的认识者也不能认识理念世界的对象,他说:“型相本身只能被认知的型相所把握”,可感对象只能被可感世界的认知者所把握。就是说,认知者(以及认识的内容)与认知对象之间的相似(或摹仿)只能分别发生在理念世界或可感世界,理念世界的型相与可感世界的对象以及认知者都没有被摹仿与摹仿的相似性。得出的结论:“我们不可能认识理念世界,神也不可能认识我们世界的事物。”这个论辩所指出的悖谬是:“摹仿”说原意是强调“神圣制作者”(理念型相)对可感世界的统摄作用,结果却导致了他对这个世界不起任何作用的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