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排水工程)矿山应急救援排水基地建设可行
性研究报告
0前言
0.1项目名称
****矿山应急救援排水基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0.2任务来源
我省是矿产资源大省,也是资源开发强省,同时还是国家安监总局重点监控的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省份。近年来,煤矿水害事故时有发生,我省在煤矿水害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多次暴露出排水设备设备调配困难、设备规格种类不齐、操作人员不熟练、设备安装不及时、现场维护跟不上、运行不正常等情况,从而导致救援迟缓,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矿山应急救援排水基地的建设问题,为认真落实好省领导的指示,做好我省矿山应急救援排水基地的建设,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我院承担了《****矿山应急救援排水基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0.3编制依据
(1)****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1]6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2)《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 (3)《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版);
(4)****人民政府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安
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0〕13号);
(5)****人民政府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0〕18号);
(6)《****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请求批准建立****矿山应急救援排水基地的请示”。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6月编制的《****矿山应急救援排基地建设项目方案建议书》。
0.4主要结论
(1)本次对****矿山应急救援排水基地建设,共设置了1个省应急救援中心排水基地和**********4个区域排水基地。依托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矿山救护大队)组建****矿山应急救援中心排水基地,向全省覆盖,并具体负责辐射**********;依托**********矿山救护大队的煤矿组建**********基地,辐射**********;依托**********矿山救护大队组建**********,辐射**********。依托**********矿山救护大队,在**********基地,辐射**********;依托**********应急救援大队组建**********基地,辐射**********。
(2)本次对中心排水基地和各区域排水基地设备配备,按照每对矿井两个井筒铺设管路,每个井筒两趟管路下井,每趟管路1000m长度,接单台水泵,中心排水基地可同时进行6对矿井排水救援,单
个矿井最大应急排水能力可达1280m3/h;区域排水基地可同时进行4对矿井排水救援,单个矿井最大应急排水能力可达1280m3/h。
(3)本次对****矿山应急救援排水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共计12258.5万元,其中:主要设备及材料购置费11402.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6.23万元,基地年运行费用700万元。
①主要设备及材料购置费共11402.27万元,其中:中心排水基地3458.67万元,****域排水基地1985.90万元,****区域排水基地1985.90万元,****区域排水基地1985.90万元,****域排水基地1985.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6.23万元,其中:建设单位管理费114.02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费31.21万元。
②基地每年运行费用共700万元,其中,中心排水基地220万元,各区域排水基地120万元。
(4)通过对****应急救援排水基地的建设,新增和补充排水设备,组建专业矿山排水队伍,使矿山一旦发生透水事故,专业排水人员就可直接携带成套设备迅速至事故现场,形成统一指挥、协调工作、高效及时的工作局面,对提高矿山透水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会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因此,****矿山应急救援排水基地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1****矿山透水事故及抢险救援现状
我省具有得天独厚的矿产资源,矿藏有82种,已探明储量的有63种,特别是重晶石、汞、磷、铝土、锰、煤资源均居全国前五位,矿山采掘行业已成为我省主要支柱产业。现全省共有煤矿1773对,设计总能力23943万吨/年,年生产煤炭1亿吨以上;非煤矿山7958家,其中:井工开采矿山506家、露天开采7452家;尾矿库187座。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总体目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趋于好转的态势。矿山事故连续五年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目标。但是,由于我省矿藏赋存条件复杂,矿井灾害严重,矿山开采秩序不规范,私挖乱采现象严重,安全隐患大。同时,由于部分矿山企业基础管理薄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较低、安全投入不足等多种因素影响,矿山事故时有发生,总量仍然较大,特别是矿山水害事故还未得到有效遏止。
据统计:2002年以来,全省矿山发生透水事故178起,死亡(失踪)591人,非煤矿山发生4起,死亡7人;煤矿发生174起,死亡607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失踪)以上透水事故12起,死亡(失踪)193人,占煤矿重大事故起数(48起)和死亡(失踪)人数(763人)的25%和25.3%。仅2009年以来,我省发生了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