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涉外国(境外)活动
审批流程及注意事项
1.活动申报请主办单位、场地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之后到国际合作交流处(地点:北一区国际文化大厦)审核;
2.活动经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通过,提交保卫处(地点:校本部保卫处206室)最终审批;
3.申请活动表一式三份(主办单位、国际合作交流处、保卫处各留存1份),盖章文件不可复印使用;
4.参与人员100人以上(外单位人员20人及以上)的外事活动应附活动详细计划和安保方案;
5.涉外活动应在活动举办日前7个工作日申报;
6.外宾信息应注明:姓名、国籍/地区、护照号/证件号、境外服务单位等信息要填写齐全。
首都师范大学涉外国(境外)活动审批表
活动名称 活动负责人 联系电话 参加人数 外 宾人数 港澳台人数 活动地点 活动时间 月 日 时 分 至 月 日 时 分 负责人(签字): 主办单位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场地提供 单位 负责人(签字):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国籍/地区、护照号/证件号、境外服务单位) 来宾信息 活动内容 (简介) 车号 车辆情况 发、售票 比例 国际合作交流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保卫处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每次申请活动时一式三份并附活动详细计划和安保方案。
活动申报时,如车辆较多,可附表单列车号。 保卫处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