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
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和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7.4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形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对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7.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7.7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7.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编制的格式要求。 8.招标答疑
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
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经济标投标文件组成。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投标申请公函;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打印页(PDF形式);或提供小型项目负责人企业聘书、小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
(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本项目资格审查不须提交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7)投标申请人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须按要求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出具的企业在公告发布之日前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
注:资格审查内容的(2)至(5)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如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缺失,有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在广州投标文件管理专用软件中的“投标其他材料”模块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第(3)项中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及第(4)项、第(5)项中的广东省施工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不取自企业库,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料的打印页上传件即可。
11.3经济标主要包括的内容: 11.3.1投标函部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
(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投标人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3.2投标报价部分: (1)投标总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
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 ? ? ? ? ? ? ? ? ? ? ? ? ? ? ? ?
工程总价; 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计日工计价表;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3)综合单价分析表;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5)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1.3.3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11.4投标人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 交易中心实施细则》的计价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文件要求单价分析表)。
11.5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