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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厦门同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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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4年)调整完善方案

地、河道滩地、优质林地,最大限度保护河流、湖泊、山峦、草原及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用地。

2.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优化。在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持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对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作适当调整。将现状永久基本农田中林地、草地等非耕地调出,原则上25度以上坡耕地不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将各类生态用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同时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和平原坝区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做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基本稳定、布局更加优化,切实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

3.合理确定建设用地结构。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根据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统筹安排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用地比例。同时保障行动计划项目用地,保障省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用地等,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用地。

4.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城、镇、村、工矿等建设用地的宏观布局,应当按照集约用地、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的要求,统筹存量与增量用地。中心城区以调整优化布局为主,促进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市发展。其他城镇新增用地,尽量依托城镇已有的基础设施,少占耕地和水域,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地质灾害危险区、泄洪滞洪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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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生态环境用地。此外,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建设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引导农村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促进形成城市紧凑发展、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集聚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

四、指标分解方案

(一)指标分解方法

由于厦门地域范围小,且无县建制,各区经济相关性非常强,因此,此次规划调整完善的指标分解仍然延续采取“落图分解”的方式,即将上级规划下达的主要调控指标,主要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继承“多规合一”成果,统筹城乡总体规划,交通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村镇规划等相关部门规划,保障重大片区和重点项目用地,将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区位。

在市级规划调整确定的指标基础上,本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局部的调整,并最终确定各项指标的分解方案,这样有效地统筹了全区的土地开发时序和开发重点。

(1)继承“多规合一”成果

我市于2014年开展“多规合一”工作,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张蓝图,解决现有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全市共划定了981平方公里的生态控制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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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平方公里城市开发边界。“多规合一”成果获得国家住建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的认可。

此次区级规划调整完善是在本市“多规合一”工作的基础上,衔接落实“一张蓝图”对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调整的要求,优化布局各项建设用地,完善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优质耕地,尤其主要交通干道两侧、流域两侧的优质耕地均划入了永久基本农田;同时压缩了有条件建设用地区的范围,将有条件建设用地区与城市开发边界相衔接。

(2)与国务院批准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

《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4年)》于今年3月份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因素,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具体安排,是合理用地的先决条件,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此次区级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在确定城市建设用地布局上,优先安排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定合理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及规模。

(3)优先保障重点开发片区

重点开发片区是未来城市发展的主要区域,是城市经济发展和建设的重点区域。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成果的前提下,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在“多规合一”划定的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安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本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等重点片区和重点项目开发的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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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标分解方案 1.耕地保护目标调整

2024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保持在8046.42公顷(12.07万亩)以上,2016至2024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630.51公顷(0.95万亩)以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631公顷(0.95万亩),园地、林地面积分别为9951.88公顷和27235.56公顷。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调整

规划期内,全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5041公顷(7.5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全区原规划确定的2024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0.21万亩。2012年综合配套改革,通过易地有偿代保核减2.1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区现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核减为8.69万亩。调整完善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较现行永久基本农田减少1.13万亩,为7.56万亩。

3.建设用地利用目标调整

此次规划调整为进一步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确保村庄未来发展有合理的用地空间,为农村居民点用地预留2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这部分指标未落到具体图斑,但仅限在有条件建设区内选址。

到2024年,在保护全区生态用地规模的基础上,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449.96公顷以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593.47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174.58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18.90公顷以内,分别占建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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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总规模的82.36%和17.64%。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8206.13公顷以内,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60.37%。

本次调整完善后,全区202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比原规划202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了2393.47公顷。

表1 建设用地规模分解表

单位:公顷

内容 原规划2024年建分区 同安区 设用地规模 11200 调整完善后2024年建设用地规模 13593.47 调整量 2393.47 五、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

1.已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情况

全区2014年末耕地总量为12.89万亩,其中水田8.35万亩、水浇地3.66万亩、旱地0.88万亩,其中坡度小于15°的有11.53万亩,耕地平均质量等别7.34。全区2014年耕地现状情况详见表。

表2 同安区2014年耕地现状情况表

单位:万亩

按地类统计 行政区 小计 同安区 12.89 水田 8.35 水浇地 旱地 3.66 0.88 ≤15° 11.53 按坡度统计 耕地平均 质量等级 15°~25° >25°0.78 0.58 7.34 全区已有永久基本农田为8.69万亩,其中耕地5.81万亩、园地2.81万亩,其他地类0.07万亩。全区已有永久基本农田中耕地的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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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4年)调整完善方案地、河道滩地、优质林地,最大限度保护河流、湖泊、山峦、草原及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用地。2.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优化。在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持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对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作适当调整。将现状永久基本农田中林地、草地等非耕地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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