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重庆大港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重庆北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调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国家《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重庆融创基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奥园八期800KVA施工箱变电缆追加工程
2、建设地点:经开区蔡家沟
3、主要工程内容:a:10KV高压进线电缆YJV35-50米采购、施放、敷设,电缆头制作及试验。
工程量以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和经双方审定后的施工预算为准。
本工程施工用地征用协调、规划手续、路面开挖、青苗补偿、障碍排除等部分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
本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工程,包括所有基础土建及电缆沟道或电缆通道所需要的桥架部分,配电房内空调、风机、事故切换、应急照明部分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
第二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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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价款: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审定后,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价款为人民币1.6万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工程价款支付: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1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个工作日那日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 %;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 %;其他余款的/%合同价款作为工程质保金,由甲方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3) 第三条 承包方式: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包工包料、包干使用。 第四条 主要设备、材料
1、甲供设备、材料需要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国家规范、行为标准等技术要求;
2、乙供设备、材料需要符合设计图纸、相关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以及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 工期
1、甲方履行完前期手续,具备施工条件,乙方进场施工,整个工程有效工期25个工作日。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顺延: (1)由于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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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的; (3)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纸,不能继续施工的; (4)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的;
(5)如施工过程中,牵涉第三方物权等其它权益带来的相关协调及纠纷处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且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第三方同意工程实施的书面文件,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文件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
(6)甲方的其它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 第六条 设计变更及工程价款调整
1、乙方坚持按施工图施工,若甲方需对设计进行变更,必须由甲方提请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如需调整工程费用待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乙方才按照修改后的图纸及补充合同约定予以实施。
2、如实际施工范围或工程质量超出设计或双方确认的预算以及合同约定,应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对合同费用进行调整。
3、如因工程属分期付款,且实施时间较长,则需根据设备、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对合同费用进行调整。
第七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
1、工程安装质量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实施及验收规范》及电力系统行业规范、技术规程所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
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册、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3、工程结束后,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三个工作日内应组织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存在的缺陷应无条件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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