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通路桥重庆分公司文件 沪警通渝字[2005]第42号 签发人:龙军
关于执行《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 知
各部门及子公司:
为使公司逐步朝集团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现将《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试行)下发你们,请组织所属部门和子公司员工认真学习,好好领会,自觉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请以书面的形式报公司行政人事部。
特此通知
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上海警通路桥重庆分公司 二00五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执行 管理制度 通知 上海警通路桥重庆分公司行政人事部印制 2005年8月19日 上海警通路桥重庆分公司 管理制度 编 号 JT-XG05*007 编 制 徐 朝 伦 李 文 彬 龙 军 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管理办法 审 核 批 准 执行部门 行政人事部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请、采购、验收、保管、领用等程序,有效地控制办公费用,节约开支,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及子公司(不含项目部)所需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 内容
一、办公用品是指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所需的信封、信笺、笔记本、计算器、钢笔、铅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擦、墨水、尺子、文件夹、文件袋、修正液、胶水、订书机、订书钉、大头针、回行针、复写纸、印泥等商品。
二、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价金额在500元及其以下的日常办公用品、纸张和电脑耗材(包括个别价格在1000元左右电脑耗材产品)等商品。 第四条 管理部门
一、与电脑有关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公司网管员负责管理。 二、除与电脑有关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行政人事部文员负责管理。 第五条 申请
一、各部门及子公司须于每月26日前填报下月所需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计划,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和以及分管领导审批,呈总经理批准后
统一购买。
二、所需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均要填写《物品申购计划表》,《物品申购计划表》上应明确产品的名称、规格/配置、数量和需用时间等内容。 第六条 采购
一、行政人事部根据总经理批准后的《物品申购计划表》进行采购,至少有三家或以上的报价作比较,遵循性价比优先原则,保证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及固定资产的质量和合理的价格。
二、行政人事部确定价格后,报申购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呈总经理批准。
三、与电脑有关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由公司网管员采购;除与电脑有关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由行政人事部文员采购。
四、行政人事部文员和公司网管员对日常办公所需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按申购计划进行定点定期采购。 第七条 验收
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购买完成后,行政人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验收。验收人员应逐一核对名称、规格/配置、数量、价格等内容,验收核对无误后,应在《物品验收表》上签署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 保管
一、与电脑有关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公司网管员负责保管;
除与电脑有关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行政人事部文员负责保管。
二、建立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库存台帐,分明细列清品种、规格和数量,登记入库和出库,每月结存,盘点核对。 第九条 领用
一、领用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应坚持需用什么领用什么、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
二、公司为员工提供必须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新员工于报到时在行政人事部领取常用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三、员工日常需要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可每天在行政人事部文员处领用,每种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不得一次重复领用(特殊用途除外);与电脑有关的耗材在公司网管员处领用,领用时需将耗用的耗材交公司网管员处核实鉴定后才能领用。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实施,若与以前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有冲突的,则以本办法为准。 附:表一、《物品申购计划表》
表二、《物品验收表》
表三、《员工领用物品登记卡》 表四、《物品调拨登记表》 表五、《物品库存月报表》 表六、《闲置物品处理表》
表一
上海警通路桥重庆分公司
物品申购计划表
时间: 年 月 日 名 称 规格/配置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厂 商 用 途 需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