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统一格式的规定 (试行版)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2月14日
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说明
统一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格式,有利于以学位论文为载体的科研成果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和传播。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参照GB/T —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等标准,在征求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和部分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用版)》,对天津大学研究生论文的封面、扉页、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格式进行了规范。现正式发布,请天津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依照本规定进行学位论文撰写。
如对《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24日
联 系 人:刘家骥 联系电话:
职能部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办公地址:北洋园校区行政楼A-314室
学位论文是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本人在学期间从事学术研究的成果体现,是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也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主要依据。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实现我校学位论文格式的规范化,参照GB/T —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等标准,特制定《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
1. 论文的结构
学位论文一般由十一部分组成,依次为:
(1) (2) (3) (4) (5) (6) (7) (8) (9)
封面; 扉页;
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录; 正文; 参考文献; 附录;
(10)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11) 致谢。
2. 论文各部分的形式与内容
2.1 封面
天津大学学位论文的封面由学校统一印制。封面包括论文题目、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或工程领域)、指导教师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