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沙县高坪乡鑫达煤矿
矿井水害防治 “七位一体”
工作体系
编制单位:地 测 科 编制日期:二O一九年三月
煤矿水害防治“七位一体”工作体系
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努力实现煤矿“七位一体”(即理念先进、基础扎实、勘探清楚、科技攻关、综合治理、效果评价、应急救援)、“五个转变”(即煤矿水害防治方式逐渐由过程治理为主向源头预防为主,由局部治理为主向区域治理为主,由井下治理为主向井上下结合治理,由措施防范为主向工程治理为主,由治水为主向治保结合转变)、“三专两探一撤”(即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使用物探和钻探两种方法进行勘探,相互补充、相互验证;建立和落实极端天气或发现有透水征兆等重大险情停产撤人制度)、“四步工作法”(即查全、探清、放净、验准水害情况)等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要求,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工作体系,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汛期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执行“七位一体”“五个转变”、“三专两探一撤”、“四步工作法”等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要求。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 奋斗目标 1. 2. 3.
杜绝因矿井水害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 杜绝汛期极端天气水害事故。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认真执行“七位一体”“五个转变”、
“三专两探一撤”、“四步工作法”,确保安全生产。
三、 组织机构
矿成立水害防治“七位一体”工作体系领导小组: 组长:马健(矿长)
副组长:马林(总工程师) 宋荣富(机电矿长) 梁建明(安全矿长) 吴元奇(生产矿长)
成员:魏梅初(地测副总)白志刚(安全副总)陈能(通防副总)刘青春(采掘副总)彭甫阳(通防科长)郑 飞(地质技术员) 郭平(安全科长) 吕品(生产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水害防治“七位一体”工作体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具体由安全副矿长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登记、整改、回查等管理工作,总结通报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四、 基本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范、规定。加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防汛减灾和汛期安全工作部署,责任落实。
2、加强煤矿井上下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各种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气象资料,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3、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要求的落实: ⑴努力实现水害防治“七位一体”(即理念先进、基础扎实、勘探清楚、科技攻关、综合治理、效果评价、应急救援)工作体系 ;⑵努力实现水害防治“五个转变”(即煤矿水害防治方式逐渐由过程治理为主向源头预防为主,由局部
治理为主向区域治理为主,由井下治理为主向井上下结合治理,由措施防范为主向工程治理为主,由治水为主向治保结合转变); ⑶执行水害防治“三专两探一撤”(即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使用物探和钻探两种方法进行勘探,相互补充、相互验证;建立和落实极端天气或发现有透水征兆等重大险情停产撤人制度);⑷坚持水害防治“四步工作法”(即查全、探清、放净、验准水害情况)。 五、岗位职责
矿井水害防治“七位一体”工作体系,直接影响到职工人身和生产安全,而且内容庞大、覆盖面广,必须矿长亲自抓,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分工责任如下:
1、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水害防治“七位一体”工作体系负总责。努力实现“五个转变”(即煤矿水害防治方式逐渐由过程治理为主向源头预防为主,由局部治理为主向区域治理为主,由井下治理为主向井上下结合治理,由措施防范为主向工程治理为主,由治水为主向治保结合转变)。
2、副矿长:对所分管业务中有关矿井水害防治“七位一体”工作体系的工作负责,协助矿长努力实现“五个转变”。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矿井水害防治“七位一体”工作体系的相关问题和措施,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水害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3、总工程师对全矿水害防治“七位一体”工作体系负技术责任,从技术上努力实现“五个转变”。负责组织编制和修改中长期防治水规
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负责组织矿井水害隐患的排查;审批水害防治按技术措施。
4、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水害防治“七位一体”工作体系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实施。
5、安监科对全矿水害防治“七位一体”工作体系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6、生产技术科负责水害防治“七位一体”工作体系井巷工程及防治水系统设计编制。
7、地测技术人员负责全矿水害防治“七位一体”工作体系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及防治水措施的技术业务管理。
8、 机电科负责全矿水害防治“七位一体”工作体系所需的机电设备配置、管理、维护和监督检查工作。
9、调度室负责水害防治“七位一体”工作体系信息处理和调度指挥。 10、通防科负责职责范围内水害防治“七位一体”工作体系中施工组织、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
(1)探:指对矿井充水水文地质条件的调查与勘探,对特殊专门的充水水文地质问题开展补充调查与勘探,具体包括地面和井下两大部分,地面探主要是指地面的水文地质(补充)调查、观测、勘探,井下探主要是指井下水文地质补充勘探、采掘工作面探测、局部防治水工程的勘探等。
(2)防:指合理留设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和修建各类防水闸门或
防水墙等,防隔水煤(岩)柱一旦确定留设后,不得随意开采破坏。 (3)堵:指注浆风度具有集中补给通道边界的帷幕,地面或井下注浆加固区域隔水层强度和(或)改造充水海水曾渗透性能,封堵诸如导水断层、裂隙密集带和岩溶陷落柱等导水通道的局部注浆工程等。 (4)疏:指预先疏水降压煤层底板高承压含水层,预先疏干煤层顶板强富水含水层或顶板强富水区段及老空水。
(5)排:指完善矿井排水系统,排水管路、水泵、水仓和供电系统等必须配套。
(6)截:指对地表水(河流、水库、洪水等)的截流治理或改道措施,充水河流的防渗处理等。
(7)监:指对充水水源、充水通道和充水强度的长期动态监测预警,主要包括对含水层或老空水等充水水源的水文(压力)、水质、微生物、水温等动态监测预警,对充水通道的应力、位移和导水性能等动态监测预警,对矿井整体和局部采区、工作面涌水量的动态监测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