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环 保 管 理 制 度
国泰新华公司安全环保部
目 录
环保工作委员会制度…………………………………3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承包商安全管理度…………………………………………………18 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21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4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1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33 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40 安全风险抵押实施办法……………………………………………42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44
环保工作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充分发挥公司环保工作委员会的职能,切实承担起企业环保管理的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环保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负责组织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党政班子的领导下,组织研究、审定公司环境保护规划、重大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检查和推动企业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协调发展。
第二章 环保工作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各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部长组成。
第四条 环保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部。安环部部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环保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环保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第五条 研究制定企业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及目标。 第六条 分析公司的环保形势,组织研究、审定公司环境保护规划、重大政策和措施;
第七条 负责审定和下达公司年度环保工作考核目标。
第八条 指导各部门的环保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于公司下达的各类环保工作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 负责与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十条 负责指挥、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
第十一条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环保工作任务。
第四章 环保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 负责研究、拟订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提出规划建议,提交公司环保工作委员会审议。
第十三条 负责拟定公司环保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制定环保工作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负责公司环保会议的准备工作,负责组织调查和起草公司环保会议文件,并提前将文件送至环保工作委员会各成员。
第十五条 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环保工作。 第十六条 负责对各部门环保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给施工现场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国泰新华公司项目建设工地进行施工作业的承包单位和作业人员。
第二章 相关规定
第三条 各施工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在项目建设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环境污染。
第四条 各承包单位必须成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建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明确环保职责分工,认真抓好环保过程控制和落实。
第五条 各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第六条 各承包单位应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利用宣传栏、标语等进行宣传,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七条 各施工单位的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并及时清运出场。严禁随意抛散。清运垃圾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第八条 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裸露的或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第九条 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取覆盖或洒水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第十条 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降尘措施。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有害废弃物、有害液体和施工垃圾。
第十三条 施工污水必须经沉淀或其它净化措施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相应的污水管网,污水严禁乱排乱放。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所需的危险化学物品应存入专门的库房进行保管,废弃的危险化学物品要存入相应的密封容器妥善保管,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和焚烧。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
噪音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第十六条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各承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最短时间报告业主单位环保部门,同时采取制止事故扩大的措施,特别是对污染源进行控制,防止污染事故扩散。
管理制度修订版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