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7008
参考中文标准
家用除湿机的可持续性标准
2019年3月12日 AHAM 7008-2019 CSA R7008:19 UL 3
内容
1 范围6 2 一般6 3 参考文献7
3.1 规范性引用文件7 4 定义10 5 一般要求14
5.1 计量单位14 5.2 属性15 5.3 评估15 6 点分配系统15 7 先决条件17
8 审核范围和界限17 9 属性,条件和指标18
9.1 材质属性18
9.2 属性–使用过程中的能耗23 9.3 属性–制造和运营24 9.4 属性–报废管理31 9.5 属性–创新33 10 文件保留和记录保存34
附件A(资料性)多属性方法
A.1 上下文A1 A.2 总体方法A2
A.2.1 通用A2
A.2.2 开发用于热点分析和确定此标准A4属性的价值链热图模板 A.2.3 文献综述以确定初步热点A6 A.2.4 制造商访谈以确定初步热点A7
A.2.5 评估热点的初步结果,以确定是否需要其他信息A10 A.2.6 热点A11的重新评估,加权和优先级 A.2.7 选择可持续性标准A12的最终属性集 A.3 结论A15
附件B(参考)
附件C(资料性)环境管理系统
附件D(资料性)消费前和消费后的循环再造含量
附件E(资料性)起草过程
E.1 普通E1 E.2 目的E1 E.3 原则E1
4 AHAM 7008-2019 CSA R7008:19 UL 2019年3月12日
前言
这是AHAM 7008 / CSA R7008 / UL 7008的第二版,这是家用除湿设备的可持续性标准。这是一份共识文件;它将按照ANSI和SCC认可的程序进行处理,以期作为共识文件发布。
该统一标准是由家用电器制造商协会(AHAM),CSA集团和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UL)制定的。感谢技术协调委员会的努力和支持。
该标准由CSA家用电器可持续性技术委员会审查,并由CSA商业管理和可持续性战略指导委员会管辖,并已由CSA技术委员会正式批准。
除湿设备的环境性能通常根据使用过程中电力消耗的环境属性进行评估。本标准采用更广泛,更全面,更全面的方法来评估除湿设备对环境的影响。多属性方法是使用生命周期评估(LCA)信息以及影响产品环境性能的其他关键因素(例如热点或热键分析)开发的。附件A中详细介绍了这种方法,确定了除湿设备的环境属性,以纳入本标准。
各方均同意,在新的美国能源或自然资源部加拿大最低能耗标准发生变化时或在AHAM-CSA Group-UL初步要求标准发布之日起五年内,将更新本标准。本标准中包括的许多测量都是唯一的,尚未在其他设备类别上进行过。起草该标准的工作组希望在未来几年中从第一版的应用中学到很多东西。在起草第二版及后续版本时,将使用本标准,除湿机制造商的自我评估以及外部第三方评估来完善本标准。
本标准是专门为在美国和加拿大投放市场的产品而编写的。目前,许多计算是基于北美特定的系统。
本标准由AHAM-CSA Group-UL家用除湿机可持续性标准特别工作组制定,由AHAM主要家电工程委员会,CSA商业管理和可持续性战略指导委员会,CSA家用可持续性技术委员会管辖设备和UL环境。
释义:标准开发组织对相同或等同标准的解释是基于文字文本,以根据标准开发组织的程序规则确定是否符合标准。如果确定了对文字文本的多种解释,则应尽快对每个标准制定组织提出修订建议,以更准确地反映其意图。
笔记:
1) 当意义允许时,单数的使用并不排除复数(反之亦然)。
2) 尽管本特殊出版物的预期主要用途已在其序言中进行了说明,但必须注意,本特殊出版物的使用者有责任判断其是否适合其特定目的。
2019年3月12日 AHAM 7008-2019 CSA R7008:19 UL 5
3) 有关本特殊出版物的所有查询,请联系CSA Group,加拿大安大略省Rexdale大道178号,M9W 1R3。
6 AHAM 7008-2019 CSA R7008:19 UL 2019年3月12日
1 范围
1.1 本标准涵盖了美国能源部(DoE)和加拿大能源效率法规(截至2019年6月13日)范围内的家用除湿机,这些产品是便携式空调,室内空调或包装式产品以外的产品终端空调,是一个独立的,电动的,机械封装的组件,包括:
(a) 冷凝的表面(蒸发器),冷凝空气中的水分;
(b) 一种制冷系统,包括电动机;
(c) 空气循环风扇;和
(d) 收集或处理冷凝水的手段。(10 CFR 430.2)。
1.2 这包括具有以下容量的除湿机:
(a) 11.83 L(25.00品脱)/天或更少;
(b)每天11.83公升(25.01品脱)至23.66公升(50.00品脱);和
(c)23.66公升(50.01品脱)/天或以上。
注意:整个家用除湿机不在本标准范围内。
1.3 就本标准而言,以SI单位给出的值是记录单位。括号中给出的值仅供参考和比较。
2 一般
2.1 在本标准中,“应”用于表示要求,即用户必须满足以符合标准的规定; “应该”用于表达建议或建议但不是必需的; “可能”用于表示期权或在标准范围内允许的期权; “可以”用来表达可能性或能力。附带条款的注释不包括要求或替代要求;附有条款的注释的目的是将文本中的解释性或资料性材料分开。表和图的注释被认为是表或图的一部分,可以作为要求编写。附件被指定为规范性(强制性)或信息性(非强制性)以定义其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