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村中学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10月1日-4月30日)。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班制度执行。
第二条 严禁迟到、早退。上班迟到或早退实行罚款制度。每次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的,按扣款 2.00 元/分钟。超过15分钟(含)以上而未达30分钟者,扣款 30.00 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罚。
第三条 无故不请假、本岗位工作未完成或公司有事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旷工按50元/天进行罚款;请事假按30元/天进行扣除。
第四条 搞好自己办公室及所负责的领导办公室的卫生。每天早上上班前,将办公室的卫生打扫干净,包括办公桌椅、水杯、地板、窗子、电脑、打印机等擦拭干净,及时清理纸娄,并对所负责办公室的花草进行养护,定期浇水,黄叶修剪。
第五条 工作人员外出办公事,须向办公室主任汇报并填报出差审批单,返回公司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第六条 因公差或请假外出者,提前将所负责工作进行交接,并向接替者交代清楚。
第七条 上班时间严守本岗位,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严禁带小孩上班或与亲戚朋友在办公室闲聊。
第八条 没有重要事情,在上班时间内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按早退进行处罚。
第九条 严禁到别的办公室聊天、打电脑游戏,以免影响他人工作。如发现一次罚款20元。
第十条 以上请病事假、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等,每月由进行统计汇总时间天数,相关处罚款项在当月应发工资中扣出。
第十一条 因工作性质不同,招待所和小车班由招待所所长和小车班班长,分别对招待所工作人员和小车司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月底交办公室。
第十二条 本办法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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