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教育、教学和学校的声誉、形象。为了明确宿舍管理员和负责宿舍管理教师各自的职责,细化各个管理环节,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水平,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宿舍管理员工作考核由分管校领导负责。落实每日一位带班领导负责宿舍安全的负责制,值班领导负宿舍管理主要领导责任,值班领导应将值班老师分派到各楼层协助宿管员检查就寝人数和就寝纪律,并对宿管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记录。
2、学生宿舍管理设宿管负责人,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⑴负责安排宿舍楼值班人员和日常考勤,加强学生宿舍楼门禁管理,对负责打开、关闭宿舍楼门的宿管员;
⑵检查参与宿舍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做好考核评价记录; ⑶保证宿舍专用视频监控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委派专人管理监控,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⑷检查学生宿舍存在问题,并督促责任人进行整改。
⑸及时传达学校领导和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并做到快速落实,保证宿舍管理方面做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3、宿管值班教师的工作职责:
⑴做到按时到岗,在岗时间段内履行负责范围内的宿管工作任务,不得出现迟到、早退、旷到或者在岗不履职等现象。
⑵及时处理履职过程中,学生出现的各类违反校纪校规、违反宿
舍管理制度等问题。
⑶严格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安全隐患苗头必须及时消除,对学生可能产生的纠纷,及时进行处理。
⑷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办负责人和分管校长进行报告。
⑸认真填写工作记录本。
4、增设学生宿舍管理学生宿管员。宿管负责人应指导学生宿管员对学生宿舍卫生、内务整理和就寝纪律进行检查。
5、宿舍管理员每天进行常规检查,值周抽查每周不少于两次,并在全体教职工和学生集会上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或公布。 6、因值周组工作不到位造成的后果要追究值周组人员责任,宿管员工作不到位造成的后果要追究宿舍管理人员的责任。落实两位宿舍管理值班教师,在学生午休和晚自习前段的宿舍楼秩序管理工作。 7、每名宿舍管理员统一设基本分100分,所管楼层每学期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与绩效工资和质量目标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