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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等教育专业综合评价中质性分析的运用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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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等教育专业综合评价中质性分析的运用策略

作者:袁东敏

来源:《当代教育论坛》 2016年第3期

袁东敏

[摘 要]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专业综合评价体系以定量测量为主要手段,质性分析的运用十分有限,主要表现为质性分析认识不足、流于形式和工具缺乏。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专业综合评价的主体单一,对形成性评价不够重视,缺乏合理有效的质性分析模式。为此,需要更新评价理念,加强对质性分析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质性分析的运行机制以及配套的监督保障机制。

[关键词] 专业综合评价;定量测量;质性分析;多元主体;形成性评价

[作者简介] 袁东敏,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高等教育、比较教育(长沙 410005)

*本文系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资助课题“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体系研究”(课题编号:XJK015AGD016);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15年度重点资助课题“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理论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教育评价根据评价方法的性质可以分为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量化评价通过收集数量化资料信息并运用数学分析方法得出评价结论,质性评价则是通过收集非数量化资料信息并运用描述分析方法得出评价结论。量化评价以科学实证主义为方法论基础,强调评价的客观性,主要功能是甄别、区分与鉴定。质性评价以人文主义、自然主义为方法论基础,是建构主义的“解释范式”的反映,强调过程、对话、协商和理解,主要功能是沟通、反思与改进。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都有科学性和合理性,但各有侧重。如果能把二者有机结合,可以使教育评价更加完整和全面。现阶段的教育评价中,由于质性分析主体多元、标准多元、判断主观性强,操作面上较为复杂,在教育评价实践中运用较少。本文拟通过总结我国专业综合评价中质性分析运用的问题,深入分析质性分析运用缺失的原因,探讨专业综合评价中质性分析切实可行的运用策略。

一、质性分析在专业综合评价中的缺失

自2011年教育部鼓励开展专业认证及评估,我国的高等教育专业综合评价迅速发展。在教育部与住建部、卫生部等部委共同组织开展的专业认证的基础上,2012年辽宁省首先启动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湖北省2014年开展了本科专业专项评估,江西省也全面启动了本科专业评估,广东省、重庆市等开展了高等学校名牌专业评估,海南省、河南省等开展了高等学校新办本科专业评估。[1]除此之外,各省由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的专业综合评价体系和院校内部的专业评价体系也纷纷出台。总体来说,这些评价体系以定量测量为主,对质性分析运用十分有限,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质性分析认识不足。质性评价强调“自然”,指评价对象在丰富、复杂、动态的自然情境中接受评价,因此质性分析必然是主观的、人为的,参与教学活动过程的。质性评价是从不同视角进行评价,可以深入到教育的各个方面和不同层次,对教育质量的评价层次更高更深。质性分析注重评价的整体性及技能的发展,定量分析更多地是注重评价的客观性。与质性分析

相比较,定量分析具有易操作、通用性强的特点,评价程序和步骤固定,方便依据不同需要进行适当修改,以适用于评价目的和条件不同的评价中。此外,定量分析的结果比较客观,简单易懂,可以通过对基础数据的分析找到评价对象的共同规律,易于类比,说服力强。因此,很多评价体系都是以量化测量为主,甚至没有包含质性分析的内容。如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价体系,各专业平均39个观测点中有26个可通过数学模型直接量化生成,占总量的66.67%;而新建本科专业评价指标体系,各专业平均40个观测点中有27个可直接量化,占总量的67.50%[2]。这些评价体系都强调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并且认为只有客观才能保证公正和科学。辽宁省的专业评价甚至提出“专家不进校”[3],以此把人为、主观的因素尽可能排除在外。质性分析虽然有可能受到主观因素的干扰,难以规范和保证评价的公平与公正,也有标准难以统一,材料需求较多,时间较长,涉及面广等方面的局限,但是质性分析通过与评价对象的交流和沟通,对评价对象深层次的整体把握程度,以及对评价对象积极引导的作用,都是定量分析不可替代的。那些因为对质性分析的功能和作用认识不够全面,过分夸大它的局限性而完全摒弃的做法,最终会导致评价的片面和形式化。

2.质性分析流于形式。质性分析是主观性很强的评价活动,因此它不能说是简单的技术使用问题,而关乎评价者是否专业。很多质性分析由于使用者没有抓住实质而盲目使用,使质性评价流于形式,最终无法达到质性分析的评价效果。以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价体系为例,专家不进校的评价形式使得评价活动无法在丰富、复杂、动态的自然情境中进行,评价者与评价对象也不能进行交流和沟通,缺乏这两个基本条件,就不能获得有效的质性评价的资料,也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质性分析。质性分析对于使用者的专业水平要求极高,即使评价能够在自然情境中进行,也能与评价对象交流和沟通,如何处理质性分析的材料以得到适当的质性分析结论也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影响到质性分析效果。要使质性分析达到形式和内容的一致,必须深入理解,加强实践指导。

3.质性分析工具缺乏。质性分析与定量测量相同,也需要有专业的分析工具。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质性分析过程的数字化和计算机化已经成为趋势。近20年间,德、英、法、美等国家开发的用于辅助质性资料分析过程的工具已有40多种。这些工具将研究者从处理大量文字材料的繁琐劳动中解放出来,并能让研究者相互共享他们各自分析的内容,从而改变了质性研究程序和研究团队之间的合作方式。通过工具管理质性资料也更加方便,这为组织包括多个研究地点、多个研究对象、需要多个研究者共同工作的大型质性研究提供了便利条件[4]。目前我国质性分析工具的引进和研究较为成熟的主要集中在台湾地区,其它地区还仅处于初步引进阶段,也没有适合现阶段我国专业综合评价的有效质性分析工具。质性分析工具缺乏,是当前专业综合评价中质性分析缺失的重要原因。

二、 质性分析在专业

综合评价中的缺失之因

专业综合评价的目的在于帮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专业正确认识,理清思路,合理定位,明确发展方向,最终达到促进专业内涵式发展的目标。这与质性分析沟通、反思、改进的功能是一致的。因此质性分析应该是专业综合评价不可或缺的部分。目前我国专业综合评价中质性分析缺失,主要原因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1.评价主体单一。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专业综合评价中,专业认证是由教育部牵头各部委组织的,各省不同形式的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也几乎由各省教育厅主导,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成为主要评价主体。究其原因,一方面受传统的计划经济思维的影响,教育主管部门担心高等教育评价权利完全放开会导致高等教育无序发展,另一方面由于传统的官本位思想作祟,教育行政部门过分注重政府能力和强调政府优势,使政府单一主体过于强势,顺理成章成为专业综合评价主导力量[5]。质性分析是建构主义评估方法论的重要内容,而建构主义方法论则强调多元评价

主体,承认多重事实存在,主张多重价值并存,提出不同的评价主体协商-沟通-共识的评价模式。评价主体单一导致评价对象无法作为评价主体之一进行对话、协商和理解,没有展开真正意义上的质性分析,也就不能通过沟通、反思进行自主改进,达到质性分析的评价效果。

2.形成性评价重视不足。这与评价主体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不无关系。我国高等教育专业综合评价的结果,大多是用于为政府决策及资源分配投资等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希望通过评价过去的教育活动过程,达到判断等级、鉴定合格或区分优劣的目的。而通过评价促进专业内涵式发展则被认为是高等院校自己的事情。因此终结性评价被广泛应用,对形成性评价则重视不足。终结性客观性强、大多通过量化测量就可以完成。而形成性评价注重通过对教育过程的评价来验证和解释产生原因,并及时、有效地解决出现的问题。需要评价者参与到评价对象的实际活动过程中,采取参与观察、行动研究等方法收集信息资料进行评价,这就需要质性分析才能完成。形成性评价的结果相对真实具体,更能切合评价对象的实际需要,并且能对教育过程进行及时监督和调控,是促进专业教育以至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有效措施。多年来对于形成性评价重视不足,直接导致了质性分析在专业综合评价中的缺失。

3.缺乏合理有效的质性分析模式。目前我国教育评价领域一直没有受大家认可的质性分析模式,首要原因是质性分析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基础薄弱。20世纪90年代质性理论才被系统的引入我国,虽然近些年也有相关的著作出版,但总体来说,质性研究方法还停留在初步介绍的阶段,局限在质性研究的设计和资料收集上,并没有跟上当代研究方法的最新进展。实践层面国内只有Nvivo、Atlas.ti两种质性分析工具外文文献翻译教程,自发的实践研究几乎是空白。其次是质性分析操作的局限性强。质性评价需要的资料和判断的标准容易受时间和人为的原因影响,因此要统一评价标准,或是不同评价体系之间进行标准移植难度较大。质性评价强调评价主体与评价对象在评价过程中的共同参与和交流,而且评价涉及到教育过程的方方面面,这些都增加了操作的难度。传统的质性分析工作量巨大,目前也没有引进合适的计算机辅助质性分析工具,这些都是建立合理有效的质性分析模式的障碍。

三、质性分析在专业

综合评价中的运用策略

在注重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大背景下,专业综合评价应该具备提高专业教育质量,促进专业教育发展的功能,因此,质性分析是必不可少的。针对现阶段我国专业综合评价中质性分析缺失的问题与原因,我们认为在评价中运用质性分析需要做到四点:

1.更新评价理念。这是在专业综合评价中运用质性分析的关键。首先要突破现有的一元价值理念,树立一元价值与多元价值相统一的理念,承认评价的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评价主体身份,并尊重不同利益相关者各自的价值标准和价值判断,同时通过协商、互相教育和互相学习,最终建构一个共同的评估价值标准。其次价值取向上要突破重当前利益的理念,树立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相统一的理念,做到既重视终结性评价的选拔与甄别功能,也注重形成性评价的改善与促进功能,既注重评价对社会需求的满足,也注重评价对个人未来发展的引导。再者要做到突破科学实证主义评价理念,树立科学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相结合的评价理念,做到在理性、客观的量化评价同时,强调人的因素的回归,注重评价内容的全面、评价方法的多样,注重评价过程的动态性,关注评价主体与评价对象在评价过程中的沟通交流,从人的角度出发,强调人的发展。

2.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这是在专业综合评价中运用质性分析的基础。首先要促进评价理念的更新,通过多方宣传与介绍,加深专业综合评价过程中的各个利益相关者对质性分析的认知与理解,为质性分析理论和实践研究创造条件。其次是要加强理论背景的研究,充分认识国外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深入了解不同阶段我国国情和高校专业

我国高等教育专业综合评价中质性分析的运用策略

我国高等教育专业综合评价中质性分析的运用策略作者:袁东敏来源:《当代教育论坛》2016年第3期袁东敏[摘要]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专业综合评价体系以定量测量为主要手段,质性分析的运用十分有限,主要表现为质性分析认识不足、流于形式和工具缺乏。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专业综合评价的主体单一,对形成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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