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2、加分项目:
(1)科研项目
①省级立项和接纳社会横向课题项目:工科5至10万元,文科5万元以的; 6分
②省级立项和接纳社会横向课题项目:工科50万元以上,文科10万10分
③教研科研省级立项项目一项。 5分
(2)实践基地建设
增建校外实习基地一个。 2分(3)课程建设省级立项一门; 10分
(4)师资队伍建设结构合理、整体素质高; 5-10分
(5)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研究和实践具有明显成效; 5-10分
(6)所有课程考试成绩符合正态分布(不合格控制在5—10%); 10分
(7)教师发表论文年人均一篇; 10分
(8)全国英语六级通过率30%及以上; 10分
(9)编写教材担任主编(副主编5分); 10分
(10)省级重点专业建设立项(国家级加30分); 10分
元
以
上
的
;
(11)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立项(国家级加30分); 10分
(12)评选为省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加30分); 10分
(13)综治工作评先的单位。 10分
3、科技分院评先考核指标:
(1)学费催缴率100% ; 20分 (2)平均到课率75%; 10分 (4)毕业合格率70%; 20分 (5)打扫卫生8分以上; 10分 (6)职业考证培训成效明显; 10分 (8)学生违纪率(一起扣2分)。 10分 95分以上为先进。
4、基础部评先考核指标:
(1)课程考试成绩符合正态分布(考试不合格在5—10%); 20分
20分
(3)课程建设(教学容、方法改革有成效); 20分 (4)数模竞赛获国家一等奖(每降一级减2分); 20分
数模竞赛获省级一等奖 (每降一级减2分); 12分
(5)教师发表论文人均一篇/学年。 20分
违纪扣分按照分院指标考核方法,总分达到95分以上为先进。 5、行政部门评先考核指标:
(3)平均到校率90%; 10分
(7)发生一般教学和责任事故(一起扣2分); 10分
(2)督导(领导)测评对教师授课评价总分80分以上占98% ;
(1)全员出勤率99% ; 20分 (2)严重责任事故(因工作失误影响工作-5分); 10分 (3)廉洁自律(存在不廉洁现象-5分); 10分 (4)协作精神(存在工作不配合现象-3分); 10分 (5)工作效益(存在工作拖拉现象-3分); 10分 (6)奉献精神(存在工作斤斤计较现象-2分); 10分 (7)服务质量(对服务质量有反映-3分); 10分 (8)工作作风(作风不深入有反映-5分); 10分 (9)工作创新(有实例)。 10分
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分,总分95分为先进。 6、教辅部门评先考核指标:
(1)全员出勤率 99%; 20分 (2)责任事故(因工作延误影响教学-5分); 20分 (3)廉洁自律(存在不廉洁现象-5分); 10分 (4)协作精神(存在工作不配合现象-3分); 10分 (5)工作效益(存在工作拖拉现象-3分); 10分 (6)服务质量(对服务质量有反映-3分); 10分 (7)奉献精神(存在工作斤斤计较现象-2分); 10分 (8)服务态度(服务态度不好-3分)。 10分
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分,总分达到95分为先进。
7、宿管员评优考核指标:(95分为优秀)(发生一起扣5分) (1)满勤; 10分 (2)未发生安全事故(盗窃、火灾); 10分 (3)坚守岗位(按时开关门和电)(学院抽查); 10分 (4)服从工作分配(主管领导考评); 10分 (5)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学生评价); 10分 (6)外来人员携带物品登记齐备(学院检查); 10分 (7)宿舍、楼道及周边环境卫生良好(自己和督促清洁工清扫)(学院检查); 10
分
(8)宿舍(水、电、床、柜、凳、电视机等)损坏及时报修(学生反映); 10分
(9)学生辅导员入住公寓(督促检查); 10分
10分
8、驾驶员评优考核指标:(95分为优秀)(发生一起扣10分) (1)满勤; 20分 (2)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20分 (3)坚守岗位、服务质量好(学院抽查); 20分 (4)服从工作分配(主管领导考评); 20分 (5)车辆保养(保洁)良好(主管领导考评)。 20分 9、保安员评优考核指标:(95分为优秀)(发生一起扣10分) (1)满勤; 20分 (2)未发生安全(盗窃、火灾)事故; 20分 (3)坚守岗位、工作到位; 20分 (4)服从工作分配(主管领导考评); 20分
(10)学生公寓住处变更查寝登记并及时报后勤处和财务处。
(5)廉洁自律(严禁钱权交易,存在隐瞒不报的情况)。 20 分
五、凡下列情形之一,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1)严重教学事故或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 (2)学费催缴率低于98%的单位和个人;
(3)毕业生累计就业率本科工科低于90%,本科文科、专科低于80%的单位和个人;
(4)年平均出勤率99%以下;
(5)有挪用公款情况的单位和个人; (6)计划生育违规的单位和个人; (7)严重渎职的单位和个人;
(8)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
(9)综治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确定为基本称职
(1)无故旷工一天以上; (2)严重教学或责任事故一次; (3)胜任本职工作较差; (4)无故不服从工作安排; (5)上班时间干私活;
(6)年度累计两次月度考核基本称职; (7)有挪用公款的行为;
(8)违反工作制度而引发的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
(9)综治工作不达标的单位责任人及其相关人员。
七、凡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辞退(院务会研究决定)
(1)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者; (2)贪污受贿触犯刑法者;
(3)不胜任工作经调整后仍不能胜任者;
(4)违反工作制度而引发的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5)经查明有盗窃赌博行为者; (6)重大教学事故者;
(7)挪用公款2000元以上者;
(8)综治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
八、考核审定
(1)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操作考评全过程;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后报董事长审批。
(2)考核指标分别由:人事处(工作责任事故率);学工处(到课率、获奖率、到校率、学费催缴率、就业率);教务处(英语专科三级、本科四级通过率教学事故率);后勤处(打扫教室卫生统计排序);保卫处(违纪率);按分院统计,于每学年寒假前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