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文(27—30):
1、字迹工整、美观; 2、写作文题目;
3、语句通顺流畅,能用完整的句子表达出自己的意思,能用上学过的成语、谚语、名句等,会用恰当的修辞方法;
4、精心选材,内容具体,能紧紧围绕一个中心把意思表达清楚,能进行生动而细致的描述;
5、段落层次分明,有一定的逻辑性和思想内涵; 6、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三类文(18—23): 1、字迹欠工整。 2、写作文题目;
3、语句基本通顺流畅,基本能用完整的句子表达出自己的意思,缺乏常用的修辞方法;
4、内容欠具体,中心基本明确,缺乏生动的描写; 5、层次不够清楚;
6、标点使用大体正确,错别字多; 7、达到规定字数。 四类文(12—17): 1、书写不够认真; 2、语句的完整性和通顺程度不够,句子的表达不完整,有语病,错别字较多; 3、内容相对简单,中心不明确,文章的意思表达不清楚; 4、层次不够清楚; 5、标点符号使用不当; 6、字数略少。 五类文(0—11):
1、字迹潦草辨识困难;
2、语句不通顺、不完整,病句多,错别字多;
3、内容很简单,没有中心,记流水帐,重复啰嗦,不知所云; 4、标点符号错误明显; 5、跑题;
6、字数在300字以下、只写一个作文题目,或者干脆空白。 说明:
1.漏写题目扣1分。
2.错别字每3个扣1分,重现不计,最多扣3分。
3.字迹工整的加1─2分;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的酌情扣1—3分。 4.字数不足,酌情扣1—3分;严重不足降一等。 5.抄袭或模仿优秀作文降两个档次。
6.凡认为有严重错误的答卷,评卷领导小组研究处理。7、达到规定字数。 二类文(24—26):
1、字迹相对工整、美观; 2、写作文题目;
3、语句较通顺流畅,能用完整的句子表达出自己的意思,能偶尔用上学过的成语、谚语、名句等,会用常用的修辞方法;
4、内容相对具体,能围绕一个中心把意思表达得较清楚,描述相对生动; 5、能合理地分段写作;
6、能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 7、达到规定字数。
作文评判标准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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