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发文字号】豫政办[2015]164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12.31 【实施日期】2015.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5〕16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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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5〕51号)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改电〔2015〕557号)和《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改电〔2015〕68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做好“双公示”工作,有利于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体信用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利于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有利于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双公示”工作影响范围广、涉及领域多、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双公示”工作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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