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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评估的主要做法与展望
作者:苏平
来源:《云南教育·视界》2018年第02期
2017年,在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成立20周年座谈会上,教育部原副部长王湛等与会嘉宾高度评价了江苏教育评估工作20年来取得的成绩。他们指出,20年前江苏开风气之先,在全国率先创办省级教育评估机构;20年来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开拓创新,努力进取,取得了丰硕成果和显著成效。在实现教育现代化进程中,教育评估正在成为江苏教育的一个鲜明特色和优势品牌。
一、制度建设
1997年,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根据政事分开的原则,经省编办批复,江苏省成立国内首家教育评估院——江苏省教育评估院,作为江苏省教委(教育厅)直属专门从事教育评估的事业单位,开展专业化教育评估工作。
伴随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江苏省教育评估体制机制和政策不断完善。2001年12月,江苏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评估工作的意见》,对教育评估工作提出基本要求。2005年6月,印发《江苏省教育厅十项公开承诺》,明确宣布:转变机关职能,厅机关不直接组织评估。同年,印发《厅机关各处室工作职责的通知》,对评估工作进行统筹规划,业务处室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评估计划、评估项目和评估要求,报厅务会议审定后,由评估院具体负责实施,有关业务处室参与。2008年12月,又印发了《关于加强教育评估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指导、规范教育评估工作。
20多年来,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秉持“服务中心工作、保障教育质量、促进改革发展”理念,实行“小机构、大网络”的运作模式,除22个编制内专职人员外,还建有由千余名省内外一流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以及由厅领导领衔的各评估项目专家委员会。同时,建立与教育厅相关处室的会商协调机制,及时通报评估计划和实施情况,明确评估工作方向和重点,协商解决评估中遇到的困难,确保了各评估项目顺利实施,不断提高教育评估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特色经验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把队伍建设、规范评估、科研创新和评风管理作为提高教育评估质量的四大支柱,致力于“公、真、矩、和”院训的价值追求,努力以现代化的评估理念、科学化的组织体系、专业化的评估方法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健康发展,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评估制度体系。一是建立“五有”工作规范。每个项目有评估标准、评估手册、可回溯评估档案、评估管理信息系统、评估报告书、评估研究论文和质量报告。二是推行评估项目管理信息化。每一个评估项目都建有评估管理信息系统,评估全过程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三是强化评估质量保障机制。建立院质量委员会,实施元评估制度,对每个评估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