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府办发〔2019〕55号
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阡县2019年城区学校公开
选调专任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石阡县2019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
石阡县2019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
专任教师实施方案
为切实缓解我县城区教师不足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石阡县2019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田运栋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彭 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芳坤 县政府督查专员
鲁 明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冯树舟 县教育局局长
张小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妮娜 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冯树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抽人员办公,负责2019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专任教师的报名、笔试、面试、考察、聘用等相关工作。
二、选调学校
石阡中学、民族中学、第三高中、县中职学校、汤山中学、
中坝中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实验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雷屯小学、溪口小学、实验幼儿园、第二幼儿园、中坪幼儿园、新民幼儿园、荆坪幼儿园、第四幼儿园、中坝幼儿园。
三、选调对象及方式
(一)选调对象:全县乡(镇)在编教师(含2016年特岗教师)。
(二)选调方式:选调采取综合知识笔试与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
四、选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二)在我县乡(镇)学校服务满三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高中职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报考职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相应教师资格证,3年及以上初中教学经历。
(四)报考中职学校职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报考职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语文职位的须具有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合格证。
(五)报考初中职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
石阡县2019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实施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