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焊场地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或覆盖、隔离。 (2)氧气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3)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带有乙炔气和氧气的焊枪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或登高。 (5)严禁在带压的金属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阀、乙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工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四)、防水作业
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进行涂料防水作业时,严禁烟火。 (五)、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与楼面钢筋用板支承绝缘。 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边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带电焊手套,焊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
3、操作前必须申请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人看火,否则禁止作业。 (六)、明火作业
1、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
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 使用明火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 使用材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 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4) 现场从事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应随身应有灭火器,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七)、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修理,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潮措施。
4 油漆桶、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六、工地各设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一)、一般规定
1、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组织。 3、明确划定用火和禁火区域。
4、动火作业需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 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二)、灭火器材适用范围
1、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2、酸碱灭火器适用于竹木、棉毛、革、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3、干粉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及其产品、易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
5、水的灭火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 (1)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体火灾。
(2)与水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可引起爆炸的物质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和可燃粉尘处的火灾,贮存大量浓硫酸,硝酸场所的火灾。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种消防梯经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 3、水带冲水防骤然折弯,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晒干,收藏时单层卷起,竖直放在架上。
4、各种管接头上和阀盖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渗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使用时不得撞压。
5、消防栓按室内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液,消防栓上应经常清理。
6、工地设有火灾控测和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时,应设专人管理,保持处于完好状态。
(四)、料场仓库存防火
1、 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工地下风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 易燃露天仓库应有6米宽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 3、 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库存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4、 库房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电气线路或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应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
5、 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其温、湿度,防止自然起火。 6、 露天油桶堆放处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 各种气瓶均应单独设库存放。 (五)、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视需要增设临时水箱、水池,以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
3、设专业防火监视巡回检查; 4、现场配报警装置,及时报告火险。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畅通;
2、在门窗、洞口和通气孔处禁放氧气瓶和乙炔瓶; 3、不准用作危险品仓库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 4、应有火险报警装置。 (七)、电焊、气焊作业防火
1、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小于10m,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小于30m。
2、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存放的距离不小于2m,使用时的距离不小于5m。 3、 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4、 作业前应有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八)、涂(喷)漆的防火
1、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止空气形成爆炸浓度。 2、禁止与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作业。 3、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花型。
4、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附: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
中医院病房楼工程防火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