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镇新管办发【2009】13号
一、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行考勤制度,对工作人员出勤(窗口实际到岗)及遵守管委会规定的作息时间情况进行考勤。
二、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应履行请假手续,具体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必须有本部门相关书面材料,如会议通知、外出学习通知等。
2.窗口工作人员因事需请假,应先填写“中心”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并向窗口分管领导汇报同意后办理请假手续。
3.请事假一天以内的,凭窗口分管领导在请假单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向“中心”业务科请假。
4.请事假一天以上的,凭窗口分管领导在请假单上签署同意的意见,报“中心”业务科,由业务科向“中心”领导请假。
三、工作人员请假期间,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岗位的工作由窗口负责人妥善作好安排,在落实顶岗接替人员后,方可准假。
四、临时顶岗人员,应熟悉审批业务和服务规范。如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和审批错误的,责任自行承担,并影响该窗口的评选。
五、各类请假手续均须及时送业务科备案,同时假期结束后向业务科销假,业务科负责汇总,每月公布。
六、窗口工作人员实际考勤情况是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
评选的重要依据,并与各类考核奖发放直接挂钩。 附:请假条
请 假 条
姓 名 公假( ) 请假类别 事假( ) 病假( ) 部 门 请假时间 请假事由: 申请人: 窗口(部门) 分管领导 意见 中心 主任 意见 销假情况
镇江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镇江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考勤制度镇新管办发【2009】13号一、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行考勤制度,对工作人员出勤(窗口实际到岗)及遵守管委会规定的作息时间情况进行考勤。二、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应履行请假手续,具体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必须有本部门相关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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